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19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土地流转大跃进”的背后是畸形的发展观
时间:2014-12-12 12:45:22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郭振清 
    地方政府致力于招商引资引进大项目的“大手笔”和“大气魄”,这其中当然不乏推动地方经济大发展的雄心壮志。只是,这些“大项目”、“大手笔”、“大气魄”是建立在背离国家土地流转法律法规政策基础上的,土地流转的性质已发生畸变。而支撑这一举动的是畸形的政绩观、发展观,必须予以纠正。

    12月9日,新华社一篇题为《盖别墅建高尔夫球场——广东兴宁上演“土地流转大跃进”》的报道中说,广东兴宁市是一个欠发达的山区县,近年来,该县频频以“大手笔、大气魄”引进大项目,将“一次性土地流转”当成变相征地的手段,农民权益频遭侵害。

    土地流转是指农民把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有利于实现农业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可谓大势所趋。我国于2003年开始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2005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此都有明确的规范。近年来,随着农业发展和农村改革步伐的加快,土地流转正日益成为激发农业经济发展的活力。然而,在一些地方,这一新型土地经营方式及其政策也出现了被曲解、滥用甚至背离初衷的势头,上述报道中批评的“土地流转大跃进”就是一种突出表现。

    无论是“盖别墅建高尔夫球场,上万亩旅游项目无一亩批文”,还是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手持所谓“国家试点”、“省重点项目”的“尚方宝剑”大肆违法圈地,以及政府部门越权主导制定单方面的“霸王合同”,通过“一次性流转”变相征地——报道所披露的情况可谓触目惊心。

    报道让我们看到一个基层地方政府致力于招商引资引进大项目的“大手笔”和“大气魄”,这其中当然不乏推动地方经济大发展的雄心壮志。只是,这些“大项目”、“大手笔”、“大气魄”是建立在背离国家土地流转法律法规政策基础上的,其“土地流转大跃进”行为不具备合法性。说白了,一部好经被念歪了。

    这其中,尤为值得反思的是一些地方发展理念和路径的选择:为什么要搞“土地流转大跃进”?难道离开违法圈地就不能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各地各级政府部门抓改革,稳增长,调结构,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改善民生,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效,使经济进入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常态。但仍有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脑筋不转换,还停留在陈旧落后的经济发展窠臼,动辄把抓经济与保民生对立起来,为了所谓的“超常规”、“大发展”,不惜违背国家法规政策,不惜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流转应遵循平等协商、自愿原则,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这是土地流转的底线,目的是让农民的权利得到保障。土地流不流转、价格多少、如何流转,决策权首先在农民,地方政府部门无权越俎代庖,更不能搞强迫命令。而上述报道的兴平“土地流转大跃进”中,就明显存在流转用途和程序违法、补偿标准偏低甚至强制群众流转的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不能搞大跃进,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而根据上述报道,兴平的“土地流转大跃进”已大大突破政策法律红线,使土地流转沦为政府部门与开发商“合谋”的圈地运动,土地流转的性质已发生畸变。

    “土地流转大跃进”是典型的与民争利,支撑这一举动的是畸形的政绩观、发展观,必须予以纠正。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