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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一纸通知搅局电网垄断 不能低买高卖盈利
时间:2014-11-05 12:17:19  作者:林珮 

  如果没有国家发改委傍晚突然挂网的一份文件,昨天电力领域最大的新闻本应是国家电网[微博]召开“两交一直”特高压工程启动动员大会。

  这份名为《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文件不经意间成了“搅局者”。按照《通知》,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面临重大改变。相形之下,特高压工程更像是电改前为数不多的“盛宴”。

  历史总有惊人的相似。

  8年前的2006年10月底,当时的国家电网正大张旗鼓召开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建设誓师动员大会,却不料杀出一位被称为“电力斗士”的搅局者——电力专家杨名舟,几乎同一刻上书国务院直指电网垄断。

  但前后两次的“搅局者”还是有所不同:杨名舟当年几乎是“一个人在战斗”,上书并未产生太大成效;今天,发改委的一纸《通知》却分明暗示着新一轮电改已呼之欲出。

  这又会不会是电网垄断“坚冰”打破的开始?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而输配电价是电价改革最为关键的环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景春梅说。

  在业内看来,此举是我国电改的“突破口”,不仅将直接改变电网企业“打闷包”获高额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更可能为下一轮电改、油改乃至国企改革埋下伏笔。

  艰难的突破

  一直以来,电改都被视为中国各项重大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之一。

  作为新一轮电改的理论指南,《深化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绿皮书·纲要》(下称《绿皮书》)一书就明确提到,电改十年来,传统的集中电力管理体制与智能化的分布式电力能源管理模式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家电网公司的集权管理模式与我国能源经济发展的内在结构越来越难以协调。

  11月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2014)第12届改革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孔泾源也曾感慨,“(电改)问题是我们能走多远?5号文提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但输配分开却迟迟不行,(电改)至今也只走了一小步,方案还没有出来。”

  在此期间,坊间对电网垄断的诟病有增无减。

  “这里的垄断包含了四重含义,其一就是业务垄断,独家买卖电令电网成为唯一的买主和卖主,可充分享受压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疆对本报记者说。

  而更多的用电、供电企业则成为受害者。

  “对我们来说,除了环保、土地,还要和电网公司打交道,因为要接入系统,要上网。但这个过程中,相当一块利润就被电网赚去了,主要是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的差价。从国家打破垄断的角度看,未来肯定要输配电分开,电网只收输电费,发电侧也要提高运营水平,竞价上网。”江苏一家大型火电企业负责人对上证报记者说。

  事实上,电改十多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参与主体已经在发电端形成多主体竞争局面,但输电、配电、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垄断局面仍然存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也由政府制定。

  但此次《通知》明确:要在深圳市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完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同时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具体而言,此次试点将把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国家发改委表示,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这也印证了本报7月10日《新电改启航》一文关于“新电改方案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差价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电网费”的报道。

  改革的难题

  事实上,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对电力行业人士来说并不陌生。为了促进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国家发改委已核定了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但这对电网传统的盈利模式基本不构成影响。

  而此次针对深圳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则有非常明显的突破,例如明确给出了电网企业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同时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要求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令各环节价格更透明化,将改变电网企业过去“打闷包”获得高额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

  中电国际高级分析师王冬容告诉上证报记者,试点毫无疑问具有进步意义,不过难点在于对有效资产和准许成本的核定,操作不好会将成本做大。

  在他看来,要想真正推动电改,必须将电网公司现有全部营销职能一次性独立出来,成立国家级的政策性购售电公司,使电网公司成为真正纯粹的输配电公司,才能保证其只收过网费的盈利模式。

  而此次《方案》也简略提到了将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王冬容认为,售电侧改革应先成立一家保底的政策性购售电公司,再随着市场的建设分批放开用户,并自然形成大量市场性的售电公司。

  业内认为,此次在深圳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是新一轮全面输配电价改革的前奏,也是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转变、电改提速的重要信号。

  上证报记者获悉,国家能源局此前已经就电网输配成本监督方案进行专题立项研究,包括引入第三方审计手段等,国家审计组也在密集审计多地电网。

  另一方面,电改的突围对后续其他能源品种的改革也有着重要意义。

  “从能源改革的战略重点及先后顺序而言,必然是优先二次能源,次后一次能源;先电力,后油气。前者程序简单、定价机制易行;后者牵涉面广、定价机制全球化。因此,电改必然成为能源战略改革的第一步,具有战略性、机遇性、前沿性、跨越性的特点。”能源战略专家武建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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