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垃圾分类管理,罚款不如收费
时间:2014-10-28 17:16:24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张西流 
  如果今后深圳立法要求市民必须定点定时投放垃圾,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可能被举报、罚款,市民能接受吗?《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稿)》立法听证会上周五举行,市法制办邀请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10月27日《南方都市报》)

  以立法形式,对垃圾分类进行规范管理,方向自然是正确的。然而,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市民承担垃圾分类责任,存在政府转嫁责任之嫌。再者,动辄就对市民进行处罚,无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别是,三次不分类怎么界定、怎么监管,由谁处罚等,缺乏可操作性,显然有损法律的执行力。因此,垃圾分类管理,堵不如疏,罚款不如收费。换言之,立法建立“征费管理”制度,才是治本之策。

  目前,我国600多个城市中近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问题所困扰,堆存的垃圾总量达70亿吨,垃圾已侵蚀掉我国80万亩的土地,其对大气、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和大量滋生的蚊蝇传播的疾病,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堆积如山的生活垃圾,如果得不到科学、有序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势必造成环境污染,危及社会的发展。然而,受困于资金不足、有害垃圾无去处等因素影响,全国各地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已近14年,但效果并不明显。

  众所周知,垃圾分类处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来支持其正常运转。长期以来,全国大多数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全凭政府投入资金来运转,投入渠道单一,处理经费短缺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垃圾分类应在“征费管理”上破题,本着“谁产出,谁付费”的原则,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严重不足、分类正确率有待提高、分类链条不畅通等问题。

  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后,市民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会增强。对一般市民来讲,因为要缴纳垃圾处理费,而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前扔垃圾从来没有想到它会如何处理,现在要缴费,市民会突然感觉到环境保护离自己这么近。每年缴纳的垃圾处理费虽然不算多,但是让他们产生了“自己污染,自己负责”的意识,从而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可以“倒逼”市民对城市的环境保护尽到责任。

  更重要的是,政府财政负担会减轻。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改变政府单一投入的模式,在政府牵头、全民参与的前提下,逐步满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使城市垃圾处理逐步走上市场化、产业化道路,步入“投入,产出;再投入,再产出”的良性发展轨道,从而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体制改革,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垃圾无害化处理产业化运作格局。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