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土地产权改革不到位,就不可能有为自己利益负责的市场讨价还价主体,土地要素市场也不会真正按市场运行”。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在其发表的《农地保护不影响城市化—兼论构建土地管理体系与土地制度改革的关系》中如是说。
党国英在文章中表示,正确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要素市场的运行机制,是建立合理的国家土地管理体系的前提。土地利用中的外部性,即土地利用中产生的成本或收益外溢,是极为普遍也极为复杂的现象,尽可能使土地利用者所产生的社会成本或收益与其私人成本或收益相一致,土地资源才有可能得到合理利用。理论上说,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市场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因为事实上针对外部性所发生的讨价还价的相对成本不同,有的十分高昂,依靠市场调节不可能解决所有外部性问题,而依靠公共决策方式(少数服从多数或行政命令)会实现成本节约,提高资源配置效益。所以,对于土地资源配置,不可能绝对地依赖市场、绝对地排除公共决策。
土地财产权的保护、市场秩序的维护,需要国家权力机构发挥根本性作用。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应代表国家对国有土地行使管理职能,或授权地方政府行使管理职能。对某些特殊资源的开发,中央政府还可以行使特许权。
党国英认为,对于一个有农业传统的国家,政府还应行使农业用地保护职能。一是农地保护根本不影响城市化。我国目前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甚大,按发达国家平均单位建设用地的GDP产出水平,我国现有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总量20年不增加,也足以支撑城市经济增长。二是在市场作用提升的条件下,农田极易受到过度蚕食。如果没有农业分区规划管理,除过纵深的农业区外,占农地面积30%左右的都市郊区农田就会逐步转变为人口显著低密度的非农业区,其中的机制这里不论。三是不论何种体制下,地方政府总有扩大城市、占用耕地的强烈冲动,只有中央政府承担起保护农田的责任,才有助于避免或缓解此种情形的发生。
党国英指出,从我国土地资源现实出发,保护农田的意义也十分重大。从必要性看,我们这样一个大国,食品生产立足于基本自给,有利于降低农业成本,从而降低国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这个变化的关联影响则会改变国民的消费—储蓄比例,扩大国民的消费需求,有利于解决困扰我们的宏观经济问题。另一关联影响则是改变国民的就业模式,增大个人兴趣对职业选择的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国民的创新活力。从可能性看,我国农业资源的潜在优势其实很大,特别在粮食生产方面大力发展旱作农业技术,可以使我国农业的竞争力与欧美比肩,这使我们不必显著依赖国际市场解决我们的吃饭问题。这个可能性要变为现实,需要大力保护农田、按照机械化要求整理土地、促进土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