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法人微博消息,9月5日早,兰州文理学院新生报到,有摆摊设点迎新的学生队伍。兰州城管见后,不由分说哄抢摊点东西,学生上前劝阻,不料七八个城管逮住一学生暴打起来。昨晚甘肃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更新,表示已关注,并质问城管:谁赋予你们这样的特权?来自兰州官方的最新消息称,相关部门展开全面调查,4名执法者停职接受调查。(9月6日人民网)
这又是一出“城管凶猛”的闹剧。
尽管真相未明,也不清楚城管的执法对象是学生还是摊贩,但有图有真相的“全武行”,还是令人对“城管”二字多了几分惧意。这也难怪“@甘肃省教育厅”都在微博上直言:在学校门口上演“精武门”?看上去兰州城管个个武功卓绝,这样的“人才”应该拉去对付分裂国家的坏人。无论摆摊设点的是大学生,还是社会人员,都应该劝说、批评、教育,动辄拳脚相加,敢问是谁赋予你们这样的特权?
这个问题问得好。谁赋予了城管动手动脚的特权?可是,这注定是个很难找到“当事人”的答案。好在相关部门给出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的承诺,但民众还是要追问一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场闹剧,究竟是意外的误会、还是暴戾的惯性呢?
客观而言,在社会转型期与利益格局调整期,矛盾叠加、诉求多元,城管也不应该被妖魔化。譬如国外城市尽管没有城管这个说法,但并不缺少城管这一公共职能。换言之,现代城市需要服务,也需要依法管理。这些年,城管的日子也不好过:一是因为其执法对象大多是贩夫走卒,容易被公众定义为弱势群体,稍有不慎,就可能在执法中被处于身份原罪的地位;二是认知固化,导致在具体公共事件上,城管陷入塔西佗陷阱,无论怎么说都是错、无论怎么做都是秀,这一心理固化,也造成城管与执法对象之间的权势倒置。所谓“城管的委屈”,大概就是抱怨舆论情绪代替是非的意思。
奔跑在矛盾最前沿的城管,容易“受伤”,甚至有时“暗箭难防”。这背后,有城管管理洁癖在作祟,也有公共权力让渡失范的旧疾在隐隐发作,但不得不说,公众对城管的成见与怨尤,其实并不是说要求城管放弃行政作为的职能,而是在执法程序与执法方式上,即便有不得已的“恶”,也当存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仁慈。这是人性的底线,亦是法治的精髓。就譬如你要取缔学生或商贩的摊位,可以强制、可以暴力,但能不能少一点对执法对象的拳打脚踢、能不能少一些嚣张残蛮的匪气?
近年来,各地城管为了修缮“羽毛”,做了不少尝试与努力。譬如眼神执法、譬如美女执法,甚至用上了研究生和玫瑰。但,种种善意,皆架不住隔三差五的恶例,累积下去,被污名化的城管越发动辄得咎:今年3月的春城,一伙人醉酒后大闹夜宵摊,其中一人手持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的执法证,是科长,每次吃食都不给钱,请客则先假买单后强行索回:“我是城管的科长,我吃了东西你敢收老子的钱?”摊主们敢怒不敢言。今年8月10日、11日,华商报连续报道西安渭南经开区城管执法人员与摊贩冲突致多人受伤一事。8月22日,有媒体报道称,浙江宁波海曙区出现了一批神秘“执法者”,他们文文身,还带电警棍巡街。对于商户放在路边的东西,要么收走,要么踢飞;商户拍照留证,相机被砸,若抱怨,又遭掌掴。这些人自称受雇于海曙区城管,对此,城管局予以否认,但一名城管局的官员则称,为整治环境,确实加派了人手……凡此种种,少数地方的城管生态,要特权有特权,要流氓有流氓,翻云覆雨,为非作歹。城管如此执法与自处,这究竟是服务于民生还是要民不聊生?
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四中全会的核心议题,而“依法执法”,则是权力者表率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城管不是天生的洪水猛兽,他们也有不得已、也有酸甜苦辣,但惟有整饬城管秩序、约束城管权限、厘清城管权责,文明执法才能增益公共利益,和谐秩序才能消解城管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