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方政府为保地价私下返还出让金 部分可返还80%
时间:2014-08-30 13:34:06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陈小瑛 

    20万亿土地出让金审计风暴的背后,隐藏着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不可言说的秘密。

    “有些企业之所以能承受地王的高地价,是因为之后可获得接近50%的总地价返还。如果地块涉及棚户区改造,地价返还金额更可高达80%以上。”深圳金鹰地产营销总监林晓华表示,部分企业在拿地时会遇到一些限制性门槛,包括配套酒店、大型商业等,政府会给予财政补贴或返还部分土地出让金。

    湖南省房地产协会首席经济学家王义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一些定向出让的土地,实质上早已锁定开发商,“在招拍挂环节,可以一直拍下去,直到拍到为止,反正超过双方约定的价格而多花的钱,最后政府都会返还给开发商。”

    这种土地出让金再返还模式,不仅导致地王频出,变相推高房价,而且导致很多地方的土地招拍挂流于形式,并滋生了巨大的寻租空间。

    私下返还部分出让金

    “我亲自签过这种合同,即在拍卖前,协议中明确规定,若拍卖超出合同约定价格,则政府须连本带利息返还给开发商。”深圳某上市房企投资发展部人士告诉记者,通过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降低了开发商拿地成本,政府赚到的更多是投资和就业,以及银行账面流水。

    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全国土地出让价款从2001年的1296亿元,到去年首次超过4万亿元,13年间增长超30倍,总额累计近20万亿元。

    “这20万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存在虚高成分。”上述深圳上市房企投资发展部的人士称。

    他进一步表示,如果是定向出让,地块公开出让时的起始价,往往是由政府征求开发商意见后确定,而出让价款的具体返还事宜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开发商对该地块供水、电力、排污、燃气市政管网等公用设施及道路的投资费用,由政府返还给开发商。

    “拍卖的土地款需要全部打入政府指定账户,走下账,政府再以其他名义返还给我们。”该投资发展部人士告诉记者,主流的做法是通过做高开发商前期一级开发的成本,再抵扣土地款,这种方式对开发商和政府来说都很安全。

    “前期土地整理和拆迁,建学校或者帮政府修路,如果实际上花费了1亿元,可以通过做大工程量将成本做高到5亿元,拍卖后由政府以基础设施建设名义将这5亿元返还给开发商,假如这块地拍出10亿元,开发商只需支付差价5亿元。”上述投资发展部人士说,返还地价并没有严格的程序,只要做出的成本得到政府认同即可,如果程序必须公示,则由政府找评估公司做高评估价。

    一家上市房企长三角区域战略部总监向记者透露,在一些新开发的地方新区,政府为了吸引大型房企来投资,还会设置诸多项目,比如绿色建筑奖、创新设计奖及环保贡献奖等,通过奖金的形式变相为房企提供补贴。

    “有些单一奖项奖励得不多,就会颁发多个奖项,有时候会把精神文明建设奖都放置在名目内。不过也有一些项目,一个奖就基本上能覆盖建安成本。”上述房企长三角区域战略部总监解释,他所在的公司在某三线城市所投的项目中,获得了当地政府颁发的绿色建筑试点多个奖项,每出售一平方米就可以获得1800元至3000元的补贴。

    长三角某市一位财政部门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类似的补贴需要政府和开发商达成协议,而且在实际财务对接中相互配合,比如房企需要一次性缴清土地款,且返还补贴可以抵土地款,因此国有大型房企由于审核方面更强势,更受地方政府青睐。

    “如果地方政府单纯是在地价上给予优惠,那地价很难抬高,因为开发商对于成本核算和回报预估其实没有太大差别,所以地方需要看哪一家房企能够配合招拍挂以及背后的一系列工作。”上述房企总监表示。

    招拍挂易流于形式

    这种土地出让金返还模式,导致不少土地的招拍挂程序流于形式。

    “有一次,我们想去拍长沙梅溪湖开发区的地,但当地政府跟我们打招呼,叫我们别去拍,最后由财政厅下属一家国企以零溢价竞得。”长沙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

    “市场冷淡时,政府会让国企出面拍地托市,拍出高溢价,其实还是左手倒右手,做表面文章,政府真正拿到手的土地收入不多,赚的只是财政银行卡上的流水而已。”上述深圳房企投资发展部人士透露,有时地方政府也会通过拍高价地,事后返还开发商的模式来拉高区域地价。

    据王义高了解,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城市周边的大幅地块,政府希望大开发商能够带动区域发展,往往会以土地让利招商,如广州某大上市房企去年在长沙浏阳拍的一块地,就是“虚拍”。

    按现行做法,土地出让金收取后,除上缴上级财政部分,剩余支出使用完全由地方政府负责,国土部门无权干预。由于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处于法律空白状态,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相应的约束,始终游离于公众监管之外。除接受一些力度不大的审计外,大多“封闭运行”。

    王义高说,土地不纳入财政预算收入,每年地方“两会”期间向人大提交的报告中,也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监管的缺失,导致利益输送的现象屡见不鲜。

    “拍卖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别的开发商拍走,另一种是自己拿下。如果出现溢价过高的情况,比如约定10亿元,拍出20亿元来,可能我们就不要了,让别的房企拍走,多出的10亿元,我们跟政府分成,不过这种情况很少见。”上述投资发展部人士称。

    王义高告诉记者,由于开发商在拍卖前只缴了保证金,多出的土地溢价不需要缴,只需私下重新改合同。“反正财政进账多少,也没人查,财政只需按合同收钱即可。”

    “这种手法有十多年了,已经很普遍,土地出让环节是腐败高发区。”上述深圳上市房企投资发展部人士说,“对于分管的官员都要送礼,具体金额看项目大小和利润,如果开发商赚1个亿,送出去一两千万也无所谓。”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