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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晶昊: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合作才能共赢
时间:2014-08-19 16:41:27 

NO.5要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已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合作机制。

解读专家:

刘晶昊:住建部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

  京津冀地区经济总量大,人口密度高,以北京为核心的区域做为首都对生态环境有较高要求,而区域内发展并不平衡,大量的人口和产业集中在北京,一方面是北京这样的超大城市环境容量有限,另一方面是周边其他城市发展落后,这种发展的不平衡也是近年来雾霾、水荒、垃圾围城等环境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根据资料,北京市劣V类水体比例超过40%,大气达标天数不足50%。所以,在这种背景下,如何通过统一的环境发展战略,疏散核心城市功能,通过优化京津冀的产业结构,扩大环境容量,以实现未来区域内的可持续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京津冀协同发展7点要求中专门提出的原因。

  京津冀各城市都面临类似的环境问题,而北京作为首都的关注度最高。2013年,北京的第三产业比例约占3/4,但天津和河北等地仍以工业和农业为主,第三产业比例都不足一半,产业结构的不平衡带来诸多现实的环境问题,如困扰北京的雾霾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周边的污染传输,天津的燃煤用量是北京的2倍,河北省的燃煤用量是北京的12倍,以及周边大量的化工、钢铁企业,都是造成北京和华北地区雾霾的因素,去年以来北京密集出台了大量相关的治理政策和措施,全市“国内最严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将超过60项,但成效并不明显。大气、污水、垃圾等环境问题更多地需要放在一个大的维度去考虑,仅仅依靠一地的力量去治理,结果往往是投入巨大、收效甚微,目前,京津冀区域内统一治理已经成为了共识,只有通过合作建立统一的标准、统一的监管预警和应急机制、执行统一的管理措施,从顶层设计上实现跨区域合作,才能真正解决京津冀各城市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

  2013年9月,环境保护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6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4年重点工作》,《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方案》近期也将出台,这些政策都将促进京津冀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通过进一步深化这种跨区域合作,将改变目前大气、水、固废等污染问题治标不治本的现象,灵活运用生态补偿、技术共享等方式,实现污染源消除,而不是简单地将污染企业转移,并在环境合作的基础上,带动经济合作,进一步消除生态性贫困和贫困性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已经发布,核心要求就是城市发展从“量变”到“质变”,在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环境保护合作将先行在环保领域尝试协调区域内的城市关系,疏散北京等核心城市功能,通过环保产业带动城市功能转移,并实现人口的转移和聚集,在这过程中实现落后产能的淘汰、优化各城市产业结构,从而实现整个京津冀都市圈的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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