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13 20:56:48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张佳蓓
8月1日上午,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八家子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发生了一起惨案。执法大队与村民发生冲突,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被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外8名执法队员和2名村民受伤。然而,此事过去一周的时间之后再起波澜,有媒体报道称,当地部门目前打算为殉职的邵罡申报烈士。但消息一出就在网上引起了一些争议。(8月11日中新网)
说起城管,大部分人都嗤之以鼻,被贴上“暴力”标签城管可以说成为棍棒执法的“代言人”。城管“打死瓜农”、“围殴练摊商贩”,类似的新闻屡见不鲜。但是这一次,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因公殉职”,当地相关部门打算将其申报烈士的消息一出,引发舆论哗然。到底是因为城管暴力执法还是因为村民违规行凶,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城管已然殉职,笔者在同情城管之余,更倾向于去琢磨“城管之殇”背后的原因。
尽管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频发,但在全国众多地区中,谁也不能说城管是“天下乌鸦一般黑”,不可能每次城管都站在非正义的一方。或者说有时候城管执法确实遇到的阻力也比较多,一旦城管秉公执法影响了公众的利益,个别商户、小贩就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有的对城管拳脚相加。这些城管执法中面临的无奈,我们从不关注。
应该说,城管“被妖魔化”在某种意义上,是体制性漏洞的牺牲品。随着城市不断扩容、人口规模的扩大,城市的管理难度也在增大。在法律依据不充分、执法权责不明晰、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让城管承担起城市管理的重任显然是强人所难。
无论怎样,城管也是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可贵的。要避免以后这样恶性事件的发生,国家应加强立法,明确城管的职责范围,要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明确城管管什么、怎么管。同时还要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约束城管手中的权力,才能保证行政权力的依法行使。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新执法思路,才能真正规避城管和小摊贩冲突,给城管正名也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