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秦省宣布,引入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
“下一步将是招标,遴选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国内11家符合资质的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都可以来投标。”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农卫处处长王耀平告诉健康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已经下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大病医保方案》”)。
根据秦省的介绍,河南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新农合大病保险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向农民收取费用;而且,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各地不一样。“经过农合基本医疗报销,患者自付的费用达到1.5万元的起付线,就可以走大病保险程序。”
按照《大病医保方案》,财政部门按季将资金预拨给商业保险机构,年终统一结算。商业保险机构的职能也很明确:“商业保险机构要认真旅行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协议”,“及时结算大病保险补偿费用,保证大病保险资金数据信息安全。”
而且,河南省对于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也有规定:在保本微利原则下,商业保险机构年度盈利(含运营成本)应控制在在当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的3%以内。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官员表示,截至2014年5月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经覆盖全国50%以上县(市、区),山东、天津、吉林、甘肃、青海等已经全省范围内推开大病保险并实现省级统筹。随着人口大省河南推开新农合大病医保,大病医保商办在全国再迈进一步。
早在2004年,河南开始探索医保“管办分离”,中国人寿就在河南新乡经办新农合业务。政府职能部门承担政策制定、基金筹资、监督管理;中国人寿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负责基金管理、医疗费用审核和支付等业务。后来,中国人寿这一模式扩展到河南省的洛阳、郑州等地。
河南省引进商业保险经办新农合大病保险有上述三地的良好的经验。与医保商办的湛江模式不同的是,河南新乡、洛阳、郑州等地探索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锁凌燕博士称之为“委托管理”模式。在这一模式下,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筹资、监管,保险公司更多承担财务结算和审核的工作,收取固定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