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 一辆喷上黄漆、写上“校车”二字的面包车,显然远不能代表安全。从根本上减少校车安全事故,不仅要从制度上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完善问责制度,强化全社会的校车安全意识,更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包括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投入。
7月10日,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一辆幼儿园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翻入小水库,车上11人全部遇难,包括8名幼儿和3名成人。惨剧又一次把人们的视线拉回到校车安全问题上来。近年来,校车安全备受全社会瞩目,每一次事故发生都刺痛公众的心,也引发了公众要求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呼声。
2011年,造成22人死亡的甘肃庆阳校车事故发生后,各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但总体而言,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并不理想,各地校车事故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校车安全隐患普遍存在,很多农村小学、幼儿园无力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仅仅把原来的车辆喷涂了一层黄漆,标注了“校车”两字,进行简单改造了事。有些学校甚至连这类“伪校车”都没有,直接用农用三轮车、客运巴士等交通工具接送学生。在得不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农村幼儿园中,这种情况更为普遍。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学校即便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对校车的管理也大多流于形式,校车超载、违章行驶等情况十分普遍,司机缺乏专业的训练和安全意识,跟车人员也不具备应急处置的能力。
农村校车存在的诸多安全隐患,在7月10日发生的湖南湘潭校车事故中再次得到证实。出事的车辆由一辆7人座小型面包车改装而成,事发时车上载有11人。遇难者家属和当地村民反映,涉事幼儿园的校车平时就经常超载运行;校车司机上岗才几天,缺乏必要的驾驶培训,对校车行驶路线不熟悉,事发地点道路狭窄,水库周边没有任何防护设备。这些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实上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一辆喷上黄漆、写上“校车”二字的面包车,显然远不能代表安全。农村地区居民居住分散,学生上学距离远,搭乘校车频率高;农村地区道路狭窄,有些地方甚至是危险的山路,加大了校车运行的风险;学校、家长和司机对校车安全重视不足、安全意识薄弱,这些都是农村地区校车事故多发的原因。
另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是,城乡差距带来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失衡。城市学校一般有足够资金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配备相应的安全人员,也有更强的安全意识来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公共财政的“城市指向”,也使政府将更多资金和资源投向保障城市学校的校车安全。经济发展落后的农村地区,不仅没有足够资金购置符合标准的校车,也没有足够安全意识来推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在争取政府资金和资源的过程中,也常常处于弱势地位。
农村校车安全保障水平低,安全事故多发,是城乡二元结构下公共服务失衡的现实写照。当下,农村地区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仍相对落后,城乡公共服务的水平差距较大。从根本上减少校车安全事故,不仅要从制度上规范校车安全管理,明确各方面主体的责任,完善问责制度,强化全社会的校车安全意识,更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包括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投入。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现代政府追求的目标。落实到校车安全问题上,当前亟须改革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加大对农村校车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省市一级政府在公共财政的分配上,要发挥好“切蛋糕”的作用,协调好教育资源的配置与分配,适当对农村地区进行倾斜。
所有这些努力,就是要让每一所学校都能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为每一辆校车的安全运行提供完善的配套管理措施,让每一辆校车都既有坚强的外壳,又有严格的“软件”安全保障,让每一名学生都享受到国家财政公平、公正分配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