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7月4日电(记者 钟巧花)福建在持续推进的“两违”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中,对新增“两违”行为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那么,拆出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该如何发挥效益?福建省副省长陈冬3日在全省“两违”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视频会议上要求,治理“两违”要统筹好拆用结合的机制。
对此,陈冬提出治理“两违”要与三个方面相结合。
其一,与土地改造利用相结合。要分门别类利用好“两违”拆除后腾出的土地,坚持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用地,做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缓解用地矛盾。对项目一时难以落实的拆后土地,要加强管理,可采取临时绿化、临时停车等方式,加快绿化、美化、洁化,防止土地闲置和出现新的违法用地。
其二,与宜居环境建设相结合。要加强与“点线面”攻坚计划、城镇“三边三节点”改造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宜居环境建设的结合,加大沿线、沿路、沿江“两违”综合治理力度,加强中心城区“两违”建筑和广告牌的拆除,通过“拆”来强势推进宜居环境建设,通过“建”来惠及群众,分享治理成果,提高城乡环境的舒适度和宜居度。
其三,与城乡功能提升相结合。要加强规划引导,重点实施交通干道、商业街、景观带等沿线的违建整治和立面改造提升;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要充分实行分类治理,对于“两违”建筑相对集中,已形成整体的村居,应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城中村改造等进行统筹规划,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依法依规、公正合理地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