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条宽阔的街道、一幢幢崭新的高楼、一座座葱绿的花园……稍加留意,细心的人会发现,这几年,昌吉市容市貌日新月异,不断承载起“让生活更美好”的光荣与梦想。这一切,均得益于该市以“幸福城市”建设为主题,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
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对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这几年,昌吉市以宽广的视野,按照“东优、西扩、南进、北调”的城市发展方向,大规划、大投入、大手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目前,城镇化率达68%,一座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新型城市已在庭州大地悄然崛起。在这个过程中,昌吉市以民为本,竭尽所能地肯定各族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并通过规范的程序、合理的补偿价格、可行的安置方案,解除各族群众的后顾之忧。但是,也有个别被征迁者不理解、不配合,提出诸多不合理诉求,有的甚至漫天要价。可即便如此,昌吉市也始终牢牢坚持这样的原则:征迁中,合法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新型城镇化,必须让群众得到真实惠,让发展成为真发展。
城镇化建设是未来新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源(600405,股吧)之一,会为一个区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城镇化建设免不了拆迁,但拆迁一定不是违背老百姓意志的野蛮行动。让我们欣喜的是,昌吉市对此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想方设法顾及群众利益,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从源头防范和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从而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基本之策,是关系长远的大战略。当前,新疆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在这个背景和过程中,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难免发生冲突,而如何让征迁走出“钉子户”和“拆迁队”的拉锯战,让各族群众真正在城镇化过程中受益,需要智慧。在城市建设中,昌吉市统筹谋划,提前做好预案,依法寻求利益平衡点,减少拆迁纠纷的产生,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