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铁禁食可借鉴香港经验
时间:2014-05-23 17:06:24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星杓 

  5月20日,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广受关注的“地铁禁食”条款,在拟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稿中,已被删去。北京市法制办认为,此条款更适宜纳入到乘车手册中,作为对乘客的一种引导、提倡行为。不过,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则建议对地铁车厢内饮食加以规范,将地铁车站、车厢内,禁止乞讨卖艺和派发广告也写入法规,具体为针对车厢内饮食、车站或车厢内乞讨卖艺的行为,违反规定者,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公共交通工具通常人多拥挤,吃喝食物不但会影响车厢内空气、卫生,也会影响他人,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安全隐患。地铁禁食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约束手段,符合大多数乘客的利益需要和价值诉求,能够倒逼地铁进食者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最终形成道德自觉和文明自觉。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反对者则认为,很多人在地铁内进食属于迫不得已,这种行为只是违反公序良俗,不同于其他违法犯罪,故不应当给予强制约束,只需在道德上进行引导。

  笔者以为,厘清这个问题首先应当区分法律与道德的边界。相对于道德,法律的力量更直接,同时也更有约束力。但问题在于,地铁上进食本身的含义范畴让法律难以界定,比如说,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进食,吃一块糖果算不算进食?当进食本身的含义难以界定,法律的约束力就变得很尴尬。此外,拥挤的地铁内,谁来执法,如何取证,也是个现实的问题。如果一旦立法而法律在事实上又难以约束一些模糊的行为,法律的权威性就会打折扣。

  其次,从立法角度来说,地铁禁食立法的民意基础也难以成立。根据网络民意的调查,很多人对地铁车厢内吃东西持反对态度。问题在于,持反对态度和同意地铁禁食入法,并不是一个概念,也不意味着他们就一定支持罚款。某种程度上,立法能否考虑到少数派意见,能否顾及少数派的选择权利,是成为善法的重要标准。比如一些低血糖患者,长时间乘坐地铁不吃东西可能就会带来问题,了解这些特殊情况则需好好倾听少数派意见,通过更加多元化而非一刀切的精细立法,尽量关照到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特例。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香港地铁的做法。虽然香港地铁也禁止在车厢内饮食,并也有罚款,但主要通过惩罚和教育两方面执行。港铁工作人员会不时在乘车区域内巡逻,如果发现有乘客吃东西,首先会向乘客发出劝喻,告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违例,要求停止饮食。如果乘客遵照要求执行,会得到一个警告,一旦再犯,就会收到港铁发出的检控通知书并被罚款。如果乘客拒不执行,港铁就会即时发出检控通知书。

  港铁的做法非常符合实际,以劝诫教育为主,罚款并非主要目的。港铁还不断加强宣传教育,让乘客养成不在地铁内饮食的好习惯。港铁候车区和车厢内都贴有禁止饮食的标签,同时,广播也不时提醒乘客不要在车厢里饮食。港铁还会定期制作禁食海报进行宣传。2012年,港铁就推出立体“忍者”公仔的宣传主角,呼吁乘客在地铁里“忍”住、不要饮食。对地铁禁食,这些做法都值得我们借鉴,而不宜过于依赖罚款。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