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近日,在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与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举办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讨会”上,城市化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袁崇法做了主题为“新型城镇化与城市社会的治理”的演讲,阐述了他对于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思索。
袁崇法首先介绍了中国城镇化发展的现状。他指出,中国的城镇化应该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甚至是8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目前有50%以上人口的生活方式、就业、整个经济活动和生活消费活动已经和城市联系在一起。按照国际惯例,如果城镇人口达到70%就可以认为城市化高潮已经过去,基本实现城镇化基本框架。如果按这个标准来衡量,中国可能还有将近20%的农业人口要转向城市,还处在一个城镇化的高速时期。他认为,种种迹象证明,快速城市化后20年和前30年有以下主要差别:
袁崇法指出,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在发生变化。以往中国的人口聚集方式是由制造业主导的,这种聚集方式决定了目前城镇规模和布局。而未来几十年中国面临着经济结构巨大变化,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制造业比例在下降。传统低端制造业提供就业机会将会减少,而支撑制造业竞争力提升的服务业会大量发展。所以,袁崇法认为,未来城镇化人口怎么集聚,在哪里集聚,需要什么样的规模,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如果一味依赖过去发展路径,有可能不适合未来城镇化发展趋势。
袁崇法同时提出,中国社会目前正在由温饱阶段快速地转向小康社会,以物质需求为主要满足的社会发展阶段转向对物质以外的需求越来越多。未来中国社会的需求不是仅仅局限在有形的产品,而是可能会对文化类、精神类的产品有更多的需求,需求结构在发生很大的变化。他认为,这样的变化会影响经济结构,也会影响城镇化发展。
谈到社会治理,袁崇法提出了现在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首先是关于人口的自由迁徙,在城镇化过程中,典型的表现为农业人口怎么能够及时地转为城市市民,这主要是指已经在农村以外寻找到就业机会、在非农领域里面就业的人群以及他们的家庭,他指出,除了这样一种城镇化特殊时期人口转化以外,未来社会当中可能还有一个常态性的在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的流动。他认为,这样一种自由迁徙需要一个支撑,社会要提供有保障的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目前需要下很大的工夫去建立这样一个完善体系。
他同时认为,人们获得财产以后需要有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够促使人口自由迁徙的时候,权益不受损害。这一方面还需要去继续建设、探索、完善。
袁崇法指出,人们在基本收入保障以后,对城市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样的要求可能未来更集中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相应的公共设施领域。我们现有建成的城市,未来会面临着很大的功能提升的压力。他认为,未来中国城市发展可能重点不是在继续扩张上,而是怎么样去提升城市对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所以城市的更新是今后城市发展的主体方向。
此外,袁崇法还认为城市人群需要培育自律意识。还要形成一套科学合理适度的百姓公共参与管理机制。同时,要注重在国际合作共同治理地球方面,除了国际间项目投资之外,也要将合作理念深入到每一个人的行为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