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海关总署扩大\"属地申报 属地放行\"通关模式范围
时间:2014-05-03 18:54:56  来源:海关总署 

    5月1日起海关总署扩大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的企业范围,由AA类企业扩大至A类企业,适用该通关模式的企业数量将由2948家扩大至33540家。

6e8f547176b7565fbf1c1b36d87c5af2.jpg

    2013年11月1日起,海关开始对信用级别最高的AA类企业的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模式,即进出口企业可以向属地海关申报,并直接在属地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内陆企业作为最大受益者不必往返于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之间办理海关手续,节省了人力、时间和成本。改革推行以来,在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和良好的社会效应。适用进口“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的企业的进出口平均通关时间明显低于全国同类企业进出口平均通关时间,对口岸货物的分流作用逐渐显现,有效拉动了内陆海关监管货运量的上升,受到各地政府和广大企业的好评与欢迎。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海关总署在认真评估的基础上,认为“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可复制、可推广”,确定进一步扩大该通关模式适用范围,让更多的进出口企业受益。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