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7月03日
星期三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解广场舞纠纷何须以暴制暴
时间:2014-04-01 22:38:10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汤嘉琛 

  至少从媒体报道来看,广场舞在某种程度上已被标签化甚至妖魔化。这种令中国大妈们乐此不疲的休闲活动,似乎成了“低俗市民文化”和“低素质娱乐”的代名词。在以往报道中,我们见识过一些人以泼粪、鸣枪、放藏獒、弹弓袭击等方式打击广场舞者的极端案例,最近,在温州某小区又出现了住户筹资26万元购置“高音炮”压制广场舞音乐的新闻。

  用专业设备对抗广场舞造成的噪声污染,即便确能起到“精确打击”的效果,也难掩以暴制暴的本质。这种“用一种不文明对抗另一种不文明”的方式,不值得点赞,更不应被复制。毕竟,普通小区居民与广场舞爱好者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复杂到水火不容的地步,要化解广场舞纠纷,完全可以采取更文明的方式。

  客观而言,广场舞是一种具备多种积极功能的市民文化。这种几乎零成本、零门槛的娱乐休闲活动,不仅能帮助中老年人锻炼身体,还能帮那些子女不在身边的人排遣孤寂和拓展社交。广场舞的主要问题是,各个团体容易相互干扰并比拼音量,最终成了饱受诟病的噪声来源。

  当然,并非所有广场舞都与负面标签挂钩。在我所住的小区,楼下公园每天都聚集着好几拨广场舞爱好者,但他们与其他居民相安无事,并不存在剑拔弩张的关系。关键原因在于,居委会对广场舞、装修等存在扰民风险的活动,在时间限定、组织协调等方面都有明确规范,而且这已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文明共识。

  用文明的方式治疗“文明病”,才算得上对症下药。曾有媒体报道,在山东济南的一些社区,大妈们跳广场舞时用无线耳麦取代大喇叭,现场听不到任何音乐伴奏,既娱乐自己又不干扰他人,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冲突。由此可见,只要开动脑筋,就不难找到比以噪制噪、以暴易暴更管用的方法。

  退一步说,就算无法通过沟通达成共识,也不应诉诸暴力。广场舞的难题,完全可以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求解。1997年就已实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噪声扰民的问题有明确规定,若觉得广场舞存在违法嫌疑,更妥善的处理方法是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也有责任依法化解纠纷。诸如用“高音炮”对抗广场舞的做法,本身制造的噪声远甚于广场舞伴奏,反而暗藏违法风险。

  谈论广场舞话题时,一种比较常见的论调是:广场舞问题反映了公众娱乐休闲活动单调的现实,需要在城市规划时为公众辟出更多活动场所。我不太认同这种观点,原因很简单,如果广场舞纠纷中的双方没有清晰的权利边界意识,没有用文明方式化解纠纷的习惯,无论城市留给广场舞爱好者的场地是大还是小,矛盾都不见得会少。少一些暴力,多一些文明,才是化解纠纷的正途。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