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提出三项工作举措,进一步增加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规模,预计今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将比去年增加10%以上。这三项措施分别是,继续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3月25日《楚天都市报》)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解决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比例过低问题是这样描述的:“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公平发展,继续加大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和农村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人数要在增长10%以上,使更多农家子弟有升学机会。”显然,面对重点名校中农村学生比例越来越低的残酷现实,中央政府进行了令人期待的改革预期。
农村学生难上重点大学的问题,近几年以来一直是社会热点。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刘云杉统计发现,1978年至1998年,来自农村的北大学子比例约占三成,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下滑,2000年至现在,考上北大的农村子弟只占一成左右。清华大学中农村学生的比例比北大略高,一份调查显示,清华中农村生源占学生总人数的17%。除此之外,许多211和985大学,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农村学生比例过低现象。
由此来看,教育部提出三项具体举措保证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似乎是有理有据。但是,如果细细研究就会发现,无论是“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还是“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抑或是“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也都向是给农村学生“开小灶”。或是试图打破当下高考制度中“唯分数论”的评价原则,或是对当下不公平的招生制度不停的进行打补丁。笔者的担忧是,补丁和特殊政策越来越多,但是真正的高考公平却可能会越走越远,用这样的特殊政策进行救赎,很可能是抱薪救火。
农村学生难上重点大学的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农村学生所接受教育的质量不能和城市学生相比,无论是老师教学水平,还是学校的硬件水平,都不可同日而语,培养出来的学生自然差异很大;二是,农村学校包括县级学校,在获得自主招生、保送生的名额方面,相比于城市学校要少许多;三是,通过“特长招生”进入名牌大学的机会少也是农村学生文艺体育素质全面落后于城市学生的一个最直接体现;四是,抛开智力因素,农村家长与城市家长的教育水平,也不在一个层次上。
诸上原因,其实基本可以归为一个原因——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在教学资源、优惠名额分配、教育环境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公。除去家庭因素,城市里的学校往往能够获得比农村学校更多的教育资源分配。而有一些资源,如特招名额、自招名额,也基本成了城市学生的特权。此语境下,提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比例,最需要的不是需要给农村学生特惠式的小灶,而是需要在更广的层面上进行更加公平的制度设计,在资源平均分配的基础上,确立一个更加科学而客观的招生标准,哪怕是“唯分数论”,也不失为一个好标准。
特殊政策,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很容易实现提高农村学生读重点大学10%比例的这样一个诉求和目标,而且相信立竿见影;另一方面,因为没有规避之前对城市教育的独有照顾,再对农村学生进行特殊照顾,很可能让高考招生千疮百孔。必须要承认的是,农村教育的落后,是全方位的,唯有在资源配置方面规避“出身论”,促进更大面积的教育公平尤其是城乡教育公平,才有可能让农村学生更加全面的成长,并在此基础上拥有更多进入重点大学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