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7月08日
星期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将划红线 严控过度开发
时间:2014-03-17 12:33: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目前进入讨论阶段,年内有望出台。届时,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将纳入“长江经济带”统一发展。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出台多项政策扶持上述省区协同发展外,环保也将成为治理重点。

  水资源开发要划红线

  按照《意见》,长江流域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严格控制水资源过度开发。

  “长江流域的水资源开发一定要划红线,因为长江流域的污染已经非常严重,如果再不规划性地发展,修复起来将非常困难。”上述权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他告诉记者,两会前发改委召集产业、金融行业代表和环保、国土等部委开会,主要是对上述《意见》进行讨论并征求意见。

  国家将重点治理长江流域的环保问题。《经济参考报》获悉,上述《意见》明确,将严格控制入江排污总量,大幅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加大磷排放等污染物控制力度,确保流域水质稳步改善,加大沿江化工等排污行业环境隐患排查和集中治理的力度,实行长江干支流沿线城镇污水垃圾全收集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水上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和船舶污水排放控制。

  另一方面,《意见》中称,在产业政策方面,国家将运用产业、环境、土地等政策手段,参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产业转移的引导和调控,防止出现污染转移,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严禁落后产能向中上游地区转移。

  率先划定沿江生态保护红线

  上述权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长江流域污染物排放实际上非常不乐观,特别是一些有机加工、化工、医药等企业,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管,长期都有大量废水排放到长江里。为了解决这一环境难题,记者了解到,正在制定的文件中,进一步提出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特别要加强有机加工、医药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降低农业农药和化肥使用量。

  值得注意的是,长江流域还将率先划定沿江生态保护红线,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纳入生态红线区域管理。

  长江流域环境治理刻不容缓

  “实际上,长江流域的环境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讼部部长马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了解,长江水资源占中国的35%,长江流域4亿人口“喝长江水”,全国1/3城市沿江而建。化工厂排污、生活垃圾倾倒、水土流失、农田排水、固体废弃物丢弃,种种污染已经让长江脆弱的生态环境不堪重负。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向长江流域排放废污水量有逐年增加趋势。中国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今年初的数据显示,2012年,向长江流域排放的废污水达347.4亿吨、增幅为1.56%,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比例“三七开”。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跟不上水环境污染的速度。长江干流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还不到50%。”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倪涛直言不讳地指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也表示,南水北调工程全面建成后,“喝长江水”的人口将达8亿人,沿江11省市联防联治长江水污染迫在眉睫。

  针对长江流域现状,不少专家建议,打出政策“重拳”保护母亲河:制订《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沿江开发产业项目“负面清单”,对长江水资源保护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合理调控水价、激发用户对破坏水环境的成本补偿意识等,实行长江上下游水质“交接责任”制,实行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制度。南京市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提出,尽早建立长江流域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上下游信息交互、通报、会商、联动处置重大环境突发事件机制,建设全流域环境监测预警系统。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