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绵阳城管一大队执法人员王耀东在天津桥执法时,被两名20岁左右的摊贩打伤。经警方调查处理,两名摊贩因故意伤害将被行政拘留10天。得知此消息后,王耀东主动为其求情,提出调解处理。(1月1日《成都商报》)
城管、摊贩、打人,三者放在一起,走到哪里都是焦点、都是话题、都能引发关注。此次绵阳城管、摊贩的冲突,与“常见”冲突不同的是,打人的是摊贩,被打的是城管,不仅如此,当摊贩即将面临警方行政拘留的惩罚时,城管反倒主动出面为其求情。正因为城管的求情,感动了摊贩,使其主动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这名城管不正常。虽然这次冲突有了个完美的结局,但在不少人眼中,城管的思维应该是:作为执法者,我不是应该高高在上吗?你一乱摆摊设点的摊贩,我不揍你就算好了,你居然敢太岁头上动土,打起我来了,别以为我没带秤砣、别以为我没踩你头,我就不是城管了!按说,城管履职执法,反倒被执法对象故意伤害,恐怕恨不得对方受到更重的惩罚,以此才能解心头之恨。而这名城管不仅没有怨恨,更没有踩头、没有砸秤砣,反而在警方面前为伤害自己的摊贩求情,这不是不正常么?
这名城管很正常。其实,城管并不是天生就要与摊贩对着干,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城市形象,而不是专与摊贩为难。面对摊贩的不当行为,出面予以制止是职责所在,理所当然。但当发生冲突的时候,城管能换位思考,以己度人,而不是将自己摆在高高在上的位子,没有被戾气冲昏了头脑,考虑到“他们都才20岁左右,如果留下案底,将是一生的污点。”,因此而在警方面前为打人摊贩求情,这不是很正常么?
在这正常与不正常之间,体现出的是城管与摊贩并非“死敌”,他们也可以和谐相处。只要双方都能为对方着想,互相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就不再需要秤砣,摊贩也会对城管的执法行为予以配合。毕竟,大家都只是为了让生活、让城市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