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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公园开会所是对烈士的亵渎
时间:2013-12-30 20:58:57  来源:东方网  作者:叶祝 

  “湖南烈士公园内,隐藏着一家私人会所,晚上很多人开车来吃饭,吃饭时关闭大门,只留小门。”根据知情人的描述,记者对烈士公园内的“私人会所”展开调查。这家名为“崇贤馆”的会所,位于烈士公园花卉班内。对此,烈士公园管理处回应称,该会所和公园、上面签订了合同,经过了审批,合法合规。因为公园是差额拨款单位,所以我们把场所租出去,作为公园的维护费用。(12月28日《潇湘晨报》)

  烈士公园作为革命志士长眠的红色圣地,本是供公众纪念革命烈士与休息游玩的公共景区。然而,相关管理部门竟然圈地生财,将公共景区租赁给他人开设高端会所。从保时捷、宝马鱼贯而入的现实情况来看,会所显然不是普通消费者承受得了的。面对质疑,公园方面不仅不反思问题,拿出整改意见,反而称公园开会所合法合规。很是让人费解。

  烈士公园被豪华会所鸠占鹊巢,既是对烈士的亵渎,对想到公园深呼吸的市民来说,也是一条大煞风景的坏消息。而且公园管理部门涉嫌多重违规。

  其一,此举涉嫌违法。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公园是公共资源,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一是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二是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三是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也要求,不得将文物保护单位设施对外租赁、承包用于商业开发。湖南烈士公园的管理部门岂能自废监管武功,违规将公园租给私人开设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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