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尴尬既是农民工心中的痛,也是社会管理的隐疾,成为影响城镇化进程不可回避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让更多农民工享受均等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这给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出了新的要求。
城镇化本质是农民工的市民化。12月1日的《人民日报》从三个常住济南农民工的市民化账本出发,剖析了农民工变市民成本有多高,如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面临的现实生活压力,农业转移人口如何获得均等的发展机会,当前有哪些制度瓶颈亟待突破等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
从改革开放允许农民工进城务工开始,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就一直存在。有些农民工靠自身的努力在城镇落下了脚,有些农民工则长期保持着“候鸟”状态。但不论是留在城镇生活的农民工,还是处于流动状态的农民工,都一直被诸如医疗、保险、住房、户籍等问题缠绕,形成“融不进城市、回不去家乡”的尴尬局面。
农民工“融不进城市、回不去家乡”的尴尬,用一句通俗的语言诠释:就是留在城市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城市市民的待遇和服务,想回家乡的农民工却找不到自身的定位,不甘于像祖辈一样再过“面向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这样的状况影响到城镇化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具体表现为,一是附着在户籍上的各种城市市民待遇,由于体制因素,没有向农民工平等开放,一些农民工即使已经在城市生活了多年,但依然是“外来户”,医疗、养老、住房等基本社会保障不能与城市市民一样获取;二是农民工的子女上学面临着在城市“有条件照顾、无机会入学”,在乡村“有机会入学、无条件照顾”的现象,留守儿童不仅让农民工纠结,也成为社会管理的一大难题;三是农民工就业通道不畅,依然停留在“找工作主要靠熟人介绍,职业能力提升靠自学,就业机会在低层次徘徊”的局面。
这种尴尬既是农民工心中的痛,也是社会管理的隐疾,成为影响城镇化进程不可回避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让更多农民工享受均等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这给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出了新的要求。
城镇化的重点是解决农民工留在哪里的问题。现实中,中小城镇吸纳农民工的能力不足,大中城市短期内又无法接纳大量的农民工。要留住农民工,就要真正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就要增加城市的管理成本,需要从社会管理的大局进行规划。农民工市民化必然会影响到老市民享有社会服务和公共福利的质量和数量,这就需要从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进行公共利益的调整和平衡。比如,就业同等待遇、子女入学同等条件,住房分配同城待遇等。在城市普遍面临交通拥堵、房价高涨、雾霾侵害的现实背景下,更要有整体考量。
破解农民工“融不进城市、回不去家乡”的尴尬,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需要很长的路要走,农民工市民化是个渐进的过程,应以市场为主导,加快中小城市发展,要靠深化改革,突破等级化城镇管理体制等制度障碍,构建起中小城市健康发展的公平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