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6日,由中国公证协会主办的以“两岸繁荣与公证发展”为主题的海峡两岸公证事务研讨会在上海召开。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讲话。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林中森向大会发来贺信。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理事周宁、台湾公证学会常务监事吴启宾、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张峰青致辞。中国公证协会会长丁露向会议致辞并在闭幕式上做总结讲话。
赵大程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汪辜会谈20周年,也是《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签署20周年。20年前,在两岸恢复民间交往的历史时刻,两岸公证人率先携手建立起的公证协作机制,为促进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了贡献。20年来,两岸相关机构和公证人以维护两岸人民的福祉为宗旨,秉持增进互信、良性互动、求同存异的精神,以确保两岸同胞正当权益实现为目标,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不断健全完善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工作机制,保障了两岸使用的公证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有效维护了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和民间往来的正常秩序,为两岸民事交往和经贸合作搭建了法律桥梁。20年间,台湾海基会寄往大陆使用的公证书、认证书副本109万件,大陆地区寄往台湾使用的公证书副本176万件,《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成为汪辜会谈签署的四项协议中极具执行力的协议。
赵大程强调,20年的实践证明,始终坚持“九二共识”是两岸同仁互信不失、持续合作的根本前提。只有准确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旋律,寻求连接点、扩大共同点、增强包容性,才有两岸公证业交流合作快速发展、稳步推进的大好局面;只有继续秉持互信互动、求同存异的合作精神,才有两岸公证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叠加、发展整合的最佳效果;只有认真执行《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不断健全完善两岸公证事务沟通合作机制,才能保障两岸公证事务运转有序、推进有力,为实现两岸同胞的共同福祉发挥公证法律服务应有的作用。
赵大程指出,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吴伯雄先生时,阐述了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意见,强调坚持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把握两岸关系大局,坚持在认清历史发展趋势中把握两岸关系前途,坚持增进互信、良性互动、求同存异、务实进取,坚持稳步推进两岸关系全面发展。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回顾35年前,开启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开放,改变了中国,影响了世界。伟大壮丽的改革开放,亦让祖国大陆的公证业充满了生机与活力。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2005年8月公证法颁布以来,各地公证机构和广大公证员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实施公证法,坚持服务、改革、建设并举,积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依法履责、充分履责、规范履责、诚信履责,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公证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共有3007家公证处,12500多名公证人,年均办理公证事项1000万件以上,公证文书发往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35年来,公证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已经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公证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逐步健全,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公证法为核心,以各项管理规范和办证规则为依托的公证法律制度体系;公证队伍执业水平显著提高,公证机构和公证员队伍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司法部正在研究进一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的政策措施,力求通过新一轮改革,建立起职能明确、定位清晰、治理完善、充满活力、富于创新、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公证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供给充足、布局合理、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体系。
赵大程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勾画的改革开放的宏伟蓝图,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进两岸同胞福祉、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也为两岸公证界的深入交流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两岸相关机构和人士应当在稳步推进两岸关系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起更多、更重的历史责任。
赵大程提出四点希望。第一,深化互信、相向而行。我们应该始终不渝地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立场,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思想基础;坚定不移地增强民族认同,融洽同胞感情,巩固携手共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的决心和信心;持之以恒地增进互信,排除障碍,增强维护两岸同胞共同福祉的勇气和力量。第二,聚同化异、务实进取。维护两岸同胞正当权益,应当以实现两岸互利共赢的目标为方向,切实发挥公证制度预防和化解矛盾的法治功能,充分彰显公证制度构建良好社会关系和维护交易秩序的基本价值;善于总结20年来两岸公证书查证中的良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务实的精神,相互尊重的态度,共同探索进一步完善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与核验机制的有效途径,增强两岸公证书使用和查证机制的执行力,为提升公证书使用效率、强化公证书使用效果创造条件。第三,深化交流、扩大合作。两岸公证界应该在进一步建立双方不定期磋商工作机制方面加强研究,使两岸公证合作的决策会商多层次、全方位、宽视野地有效展开;在拓展两岸公证人交流和合作领域方面多做工作,为增进两岸公证界相互了解提供平台;在公证工作标准化建设方面相互学习、借鉴,在公证理论的比较研究方面多出成果,为两岸公证理论发展创新提供新的视角;在提升两岸公证信息化水平方面多些建设性合作,为深化两岸公证交流合作注入信息技术涵量。第四,探索创新、共谋发展。两岸沟通交流制度化尽快实现,两岸公证界得以坦诚交流、共创双赢,续写两岸公证服务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两岸紧急联系与协处机制尽早建立,两岸公证业得以合力应对重大事项和突发情况,实现信息共享,风险共担;两岸公证核查协作相关程序得以健全完善,两岸使用的公证书的证明效力不断增强,两岸公证业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及两岸公证界代表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