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山东: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将纳入城镇化管理
时间:2013-11-18 13:22:00  来源:城市化杂志 

    山东省近日出台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的试行标准,符合人口超过3000人,70%以上从业人员从事二、三产业等条件的农村社区,将被纳入城镇管理,以提高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水平,推动城镇化进程。
    山东省规定,将被纳入城镇管理的新型农村社区在硬件方面,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不低于6米,每300人设置1个垃圾收集箱,社区绿地率不低于30%,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面向居民的行政审批、社区警务、医疗卫生等纳入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养老设施、健身器材等。
而在就业和社保方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要达到60%以上,“五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医疗参保率达到98%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山东省副省长孙绍骋表示,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载体,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途径。在下一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高标准建设农村新型社区,积极推进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