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建立防清欠长效机制,切实认真处理合同纠纷,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讨薪,切实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日前,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7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总承包企业分包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企业,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杜绝以包代管,不得以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意见》还指出要建立欠薪应急垫付制度,筹措应急专项资金,当建筑工程项目发生用人单位资金短缺无力支付或责任人欠薪逃逸且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时,经批准后用于垫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