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中央嘉园小区广场上,一群人正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却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原来是楼上的住户不堪噪音的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采取此举泄愤。(《武汉晚报》)
广场舞已经成为我国民众最主要的健身方式。一方面,关于“中国人最焦虑”、“中国人最着急”式的结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国人健身方式又较为单一,健身场所少之又少,许多地方的学校根本不对外开放,即便让操场闲着空着,也不让市民进去健身。此语境下,成本低廉、准入门槛低、老少皆宜的广场舞也便很快成为了“健身奢侈时代”满足公众健身基本需求的最好方式。
然而,无论广场舞参与者有多少,有多少市民支持这种大众文化形式,它总得有个边界。一是时间边界,即不能影响别人的工作和休息;二是空间边界,即不能位于居民区和办公区。从道德层面讲,就是要尊重别人,尤其是要尊重别人的视觉和听觉。由是观之,发生在武汉的“泼粪广场舞”一事,便是居民生活寻求安静和市民文化扰民之间的冲突表现。
正如韩寒在自己的博客中所讲的“当街上的人开车交会时都能自觉关掉远光灯的那一天,中国人才可谈革命论民主。”具体到广场舞上,笔者认为,只有广场舞的参与者都考虑附近小区生活秩序和居民权利时,市民社会才能算得上成熟了。
除了“尊重别人”的市民意识要得以践行,还有一条不得不提——人均广场面积要扩大。从目前来看,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的人均广场面积未达到“宜居标准”。如此条件之下,广场舞只能更多地在人家楼下进行。希望各地方政府在规划城市建设时,既要注意休闲广场的修建,又要注意休闲广场的布局,由此来促进市民休闲文化的发展和全民身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