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拆迁“亮点”能否擦去强拆“污点”?
时间:2013-10-23 20:02:41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郭元鹏 

  邻居拿了多少补偿款,你可以去查得清清楚楚;对评估机构不放心,由被征收人来选择……日前,《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出台,并公开征求意见。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此后虽然南京等地也相继出台了管理办法,但一直缺乏更有力的地方性立法来进一步规范。而新出台的这份条例草案里,亮点颇多(10月22日《现代快报》)。

  在拆迁引发的暴力事件不断发生的时候,在强制拆迁广受质疑的时候,江苏出台更新的拆迁办法,是工作积极作为的表现。邻居拿了多少补偿款可以查清楚,百姓可以指定评估机构,这真的还是亮点,因为这样的举措原来没有过。但是,这样的“亮点”却不见得就能擦去拆迁中的“污点”。

  能查清楚邻居的补偿款,也仅仅能够证明拆迁一视同仁,没有厚此薄彼。没有厚此薄彼不代表拆迁补偿就是合理的,更不代表拆迁就是合法的。我们可以打一个小小的比方,如果邻居家的补偿款每平方米是2000元,而市场房屋价格已经涨到了8000元,这说明这样的补偿是不公平的,因为这和市场差距太大。不能因为邻居家接受了不公平的补偿方式,就要让所有人接受不公平的补偿方式。再说了,邻居家的补偿标准到哪里去查,这个数据依然会是有关部门或者是开发商提供的,在统计数据都有人敢造假的今天,谁敢保证邻居家补偿数据的真实性?

  评估机构可以由百姓来指定,理论上看是亮点,但实际上,恐怕难以收获公平的美好。无论是官方的评估公司还是市场化的评估公司,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目的就是经营,就是赚钱。这些公司实际上就是在为人民币服务。尽管眼下评估公司遍布街头,谁能保证他们在评估的时候是站到了百姓的角度,站到了开发商对立面?在金钱利诱下,一定会有评估人员在与开发商共同吃肉喝汤之后,偏向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百姓指定的评估机构是哪一家,最终的结果却有可能都是一样的。就拿监理公司来说吧,按说他们应该是监管质量的吧,应该是站到施工方的对立面才是对的,可是就在监理人员的眼皮子地下,“豹纹大桥”、“胶带大楼”、“纸门小区”不都出现了吗?

  当然,对于拆迁来说,江苏的这两个新规定也是一种前行。但是,这两个措施也还不能保证一点,就是拆迁符不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包括拆迁的地块是不是国家所允许的,能不能拆迁,该不该拆迁?补偿得再高再合理,不该拆迁的地方也不能拆迁,正如良田上的豪华别墅。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拆迁,不破不立。可是,要想让这样的新规定发挥作用,只有一个路径可走:拆迁的时候政府是站到开发商一边还是站到了群众的一边,就是说,在搞拆迁的时候你心里装着的是谁的利益?

  无论在拆迁中使用什么样的办法,想收获和谐拆迁的美好,只有依靠法律的无缝监管,谁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惩罚。但愿条例新“亮点”真的能擦去拆迁的“污点”!我们缺的不是条例和法律,而是依法办事、依法拆迁。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