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扬州市人社局获悉,省政府根据扬州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职工工资、社保状况,同意该市从明年起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二类地区调整至一类地区,所辖县(市)类别从三类地区调整至二类地区。
这是继泰州去年将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上调一个档次后,苏中地区又一个城市主动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类别,明年起,苏中三市(泰州、南通、扬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将全部与苏南看齐。
目前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一、二、三个类别。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排在上海、深圳、广东之后,浙江、北京之前;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排在湖北、山西、辽宁之后,安徽、江西、河南之前;三类地区为1100元,低于广西、陕西、四川和甘肃等地。目前苏州、无锡城乡均实行一类最低工资标准,南京、镇江、常州与苏中的南通、泰州一样,市区实行一类工资标准,郊县实行二类标准。三类工资标准主要集中在苏北一些农业县。
专家指出,最低工资标准具有“风向标”作用,苏中地区工资标准类别的“跳级”将带来一系列放大效应。比如可增加地区招工、引才的吸引力,地方失业人员的失业金也将水涨船高。另外,无论是企业制定来年的工资增幅,还是劳资双方协商工资,每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重要参考依据。对一线劳动者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意味着加班费的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