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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圈地“造城建区”之风刻不容缓
时间:2013-09-03 17:22:38  来源:中国江苏网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城市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热衷于造“新城”,动辄规划数十平方公里的新区、新城。不可否认,城镇化进程使更多人享受到城市生活的便利。然而,由于缺乏合理规划,不少“新城”成为“空城”。房地产泡沫蔓延的风险、土地资源浪费的阴影、过分依赖土地财政的隐忧,也渐渐浮现。(9月3日人民日报)

  圈地“造城建区”在地方各地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更可以说这是各个地方出政绩的最有效手段。只要能出政绩,地方各级政府是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经过这几年的“造城建区”发展,很多地方出现了“空城”、“死城”、“鬼城”。这些情况的出现并未减缓“造城”的推进,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迹象。究其原因,无外乎政绩施然,在一切以GDP为核心的赶、超、快发展过程中,只有圈地“造城建区”出政绩最快速,也只有卖地才最来钱。这已经成为了各级领导干部谋求升迁出政绩的最主要手段。

  圈地“造城建区”可快速拉动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地区GDP快速增长。圈地“造城建区”好处多。一是见效快。为官一任,少则三年,多则五年,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出政绩,只有搞见效快的项目。那些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做好事官员”,现在已经不多了。地方要搞建设,不可能全部向上级伸手,怎么办?圈地卖钱。通过卖地的资金再进行城市扩张,“造新城”、“建新区”。公路修起,大楼坚起,GDP挺起、政绩出起。如此好事,哪个不想干?二是安置人员。现在各地区的政府机构臃肿,人员较多,长期得不到升级,通过“造城建区”可以安排大量人员。一个地级市可以建5到8个新城新区,每个新城新区都是正县区级单位,可以提升多少个县处级干部?可以为地方解决多少个“难题”?其他级别的“造城建区”同样为当地解决了很多的“富余人员”。三是挣钱多。经济发展到一定的时候会遇到发展瓶颈,特别是各地区的特色产业不多,支柱产业没有,发展旅游产业不行的情况下,怎么办?要发展,只有人为炒高地区房价,政府通过高价出售土地来转嫁政府投资资金短缺问题,让买房者来为政府搞建设买单。可以说,各地的房价虚高,主要的幕后推手就是各级地方政府。

  如何有效遏制圈地“造城建区”?笔者认为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必须要制定相关制度来进行有效约束,就象中央制定的“八项规定”一样,成为一条红线,谁碰谁落马,谁碰谁下课,从制度上严把关口的并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是压缩土地审批,将土地审批权进行回收。县区级政府搞新城新区建设土地审批由省以上部门把关,地市级政府扩建新城新区土地使用收回国务院申批,严把土地审批关,谁审批谁负责,没有经过论证,不能切实为地方带来经济效益的乱建行为必须坚决禁止。对已经审批还未建设的土地坚决收回,自上而下遏制乱建乱批行为。

  其次是改善政绩考核制度。将改善民生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主要指标,废弃以GDP是论的考核方式。加大对干部政绩观的学习改造,盲目的政绩观是近年来高官落马的主要根源。靠GDP撑起的政绩走上高位,政治观念、思想境界达不到高级领导干部的要求,靠所谓政绩硬性提升。边升官边腐败,最终走向毁灭。

  再次是加强离任审计。在领导干部提拔过程中一定要进行离任审计,不能光审计自身有没有经济问题,更要审计在施政过程中有没有滥用职权,使当地经济泡沫加大,给地方财政增加过重负担,将当地的资源掠夺过净,使以后的几届后任都要来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对靠压榨资源起家的政府官员要进行追究责任。不能让他们把当地子孙后代的钱全部在他那一任上用干用净,让后任后代为他的政绩来还帐买单。

  最后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约束圈地“造城建区”行为。没有制度不成方圆。近年来的过度建设、房地产泡沫加大都是缺泛制度管理造成的,中央要及时对“造城建区”行为的管控,现在出手还来得及,不要等到全国到处都是烂尾楼、到处都是空城时再管理已经解决不了问题。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遏制住圈地“造城建区”行为就是为群众做的最大好事,遏制圈地“造城建区”之风刻不容缓,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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