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补贴出的问题,至少有三件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是广东省科技厅长李兴华被查与LED补贴有关。由于掌握着产业补助资金与科研经费的发放大权,科技信息系统已成腐败高发区,主要是各类骗补乱象。审计署报告显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骗补345.5万元。二是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被控利用手中的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10年间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2400余万元。申报国家专项资金的企业要将20%的划拨资金作为回扣行贿主管官员,俨然成为业内潜规则。三是2013年6月,国家审计署公布对节能补贴项目的部分审计结果,格力、TC L等8家企业骗补超过9000万元,数额巨大但仍被专家解读为冰山一角。
财政补贴为何成了“唐僧肉”?财政补贴是指财政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主要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生产或经营某些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企业或因提高商品销售价格而给予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支持生产发展,调节供求关系,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从政府角度看,支付是无偿的;从领取补贴者角度看,意味着实际收入的增加。可以说,财政补贴是为了某种目的而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钱。但是,财政补贴一旦被腐败分子盯上就成为“补贴腐败”。居然被媒体称为“财政鸦片”。如第一财经日报8月2日头版的醒目标题就是《LED腐败背后:吃“财政鸦片”步光伏后尘》。“鸦片财政”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特殊概念,是一种耻辱。没有想到现在媒体却把它拿出来用,这反映了媒体记者对“补贴腐败”的无奈与愤怒。
当然,“补贴腐败”也不是就这区区几件,“跑部钱进”也是指形形色色的补贴,这其中也是隐含着大量的“补贴腐败”。扣除“跑部”的成本,真正用到各项事业的又能有多少?各地利用地方驻京办的关系网,在各部委部门跑动“勾通”,达到要项目要资金的目的,不仅“上面”早已“心照不宣”,而且在“下面”更以此为衡量一个干部能力、政绩的重要标准。“跑部钱进”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所导致的财政支出随意性。遗憾的是,财政部提出要对转移支付制度动大手术,居然遭到一些部委的反对。难道非得等到“出大事”才同意改革吗?
实在要使用转移支付的,也要参照国际惯例积极予以完善。在“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指导下,中国目前的转移支付应以一般性补助为主,专项补助为辅。一般性补助没有给地方政府规定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只是成为政府财力的一种补充,下级政府对这项资金有较大的支配权,主要目的是用来平衡地方预算,满足地方履行职能的基本开支需要,使地方达到起码的公共服务水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更能体现公平。专项转移支付由于规定了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用途,有的甚至附带了一些条件,下级政府只能在规定项目中使用,因此,专项转移支付更能体现上级政府的政策意图,贯彻产业政策,更能有效地配置资源,保证经济高效运行。但是,从财政实践来看,专项转移支付又最容易成为“腐败的窝子”。
因此,专项转移支付中用于产业发展的补助,能用减免税的应该尽量用减免税的方式,少用人为因素较多的转移支付。减免税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也是税收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从政府角度看,减免税的实施意味着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政府的可支配财政收入的减少。从纳税人的角度看,减免税政策的获得意味着在同等的资源使用情况下,纳税人的获利增加,纳税人将会增加投入、增加工作时间或改变投入方式以获得更多的比较利益。这正是减免税的经济刺激调节作用。减免税最大的特点就是广覆盖,公平且公正。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小微企业月收入低于2万的免增值税、营业税,就使得一些小微企业一年能够减少近1万元的负担。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