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历史节点,中央将我国城镇化发展提到新的高度,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做好顶层设计,循序渐进推动我国城镇化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发展,将产生巨大的“城镇化红利”,带来全面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和更大的空间。目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转型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加强产品、服务和经营模式创新,按照新型城镇化的特征和规律,找准方向和着力点,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功能和作用,促进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助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曾经预言,21世纪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两大引擎之一是中国的城镇化。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洞察到我国城镇化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已发生深刻变化,党中央将我国城镇化发展提到了新高度。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全面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四位一体,能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社会管理理念和体制变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从整体上改变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于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中国梦”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研究证实,保险业发展与城镇化发展之间存在互动机制和双向因果关系,保险业发展是城镇化发展的动因之一,而城镇化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保险业发展。就保险业而言,一国的保险发育程度与城镇化水平高度相关,我国城镇化的规模和潜力,在世界发展史上将是空前的,势必释放出巨大的内需潜力,有力促进保险业发展。
新型城镇化带动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消费观念、消费倾向和消费结构变化,激发保险保障需求。世界城镇化的历史表明,城镇化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城镇化率在30%~70%之间的时候,城镇化处于中期阶段,发展速度相对较快。我国城镇人口从1978年的1.7亿增加到2012年的7.1亿,相应地城镇化率由17.9%提高到52.6%,但若按城镇户籍人口统计,城镇化率仅为35.3%,与52.6%相差17.3个百分点,远低于全世界52%的平均水平,城镇化发展还有很大空间。
随着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的消费形态也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消费结构在不断升级。在此升级过程中,居民的核心需求已经从基本的衣食住行转向以健康、舒适、安全、休闲、一定文化诉求为特征的消费类型,再到追求优质生活、获得成就感、体现个性化差异的可选性消费上。
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城镇化使人口和财产越来越集中,居民面临的生命财产风险较之前大幅增加。保险或许在以前是一种“奢侈品”,大多数人并没有主动考虑拥有,而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对生命财产保障意识的日益增强,保险将从“奢侈品”变成“必需品”。
国际上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保险需求往往快速提升。历史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人寿保险密度增长近35%,财产保险密度增长15%以上。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将极大地激发保险保障需求,城镇化对保险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会不断增强。
新型城镇化引发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扩大保险投资空间。二战后,美国加快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由1940年的57%上升至1960年的70%,带来巨大的资金需求,推动美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其间美国保险资金大量投资高品质的城镇化建设债券,资产配置结构更加优化,投资收益率大幅提升。根据估算,我国每增加1个城镇人口,需要新增基础设置投资至少10万元,每年需要新增基础设施投资1.8万亿元左右,如果按2012年我国实际城镇化率为35.3%推算,未来8年我国需要新增基础设施投资40多万亿元,并带动数额很大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作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保险业横跨经济保障和金融两个领域,可以同时开展承保和资金运用两大核心业务。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保险业可以通过持续加强产品、服务、思维观念创新,按照新型城镇化的特征和规律,找准着力点,将自身机制、功能优势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有机对接,发挥独特的作用。
保险业可以发挥资金融通功能,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多投入大、周期长,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政府部门一直承担着投资主体重任,受政府财力和投融资体制制约,不少地方城镇建设资金匮乏,资金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将经营思想贯彻城镇建设、管理和发展的全过程,不断健全资本市场,通过资产证券化、市政债等对城镇的各种有形、无形资产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经营,实现城镇建设的低投入和高产出。
保险资金来源于长期稳定的保费收入,其独特内在特征是长期性和稳定性,尤其是在保险业总资产中占比达80%的人寿保险业,其综合平均负债期限通常在10年以上,甚至长达20年、30年,这是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保险业特性和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要求,保险资金倾向于配置回报稳定、风险低、久期长的投资品种,特别是安全可靠的长期债券。2012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6.85万亿元,其中各类债券为3.06万亿元,占比44.7%;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为3240亿元,占比4.7%。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和要求非常契合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
2012年,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保险投资新规,放宽了保险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不动产的要求,在一定意义上顺应了我国城镇化较快发展对保险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缓解我国保险业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接下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促进保险资金通过债券、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等多种途径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既能缓解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又能为保险资金创造广阔的投资空间,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
保险业可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在我国三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独大,第二支柱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以及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医疗保险发展滞后。在养老保障方面,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在GDP中的占比不到2%;在医疗保障方面,商业医疗保险在医疗支出中的占比仅为3%左右,两项占比都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商业养老、医疗保险欠发达,导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第一支柱的缴费率高而替代率低,同时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大,并呈逐年扩大之势。随着我国城镇化不断推进,养老金和医疗费用将随之增加,仅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消化历史包袱和新增负担比较困难。
建立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整体水平,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证。一方面,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提升第二、第三支柱的占比,发挥保险业在精算技术、资金运用、承保理赔、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优势,对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进行替代和补位,重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居民整体保障水平。另一方面,可以运用保险机制为失地农民的生活提供保障,从失地农民的补偿款中提取一部分,政府再补贴一部分,为失地农民购买商业养老、医疗保险,化一次性货币补偿为长期保险保障,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人口城镇化。
保险业可以发挥社会管理功能,增强社会管理效能。新型城镇化将带来全面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可以借助各种社会资源并充分运用各种市场化机制和手段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变革中出现的问题。在这方面,保险是非常有效的市场化机制和手段之一,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分担政府责任,促进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积极推进责任保险发展。责任保险是运用费率杠杆、经济补偿等市场化机制理顺社会关系、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有效调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大力发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完善免赔额、无赔优待条款,鼓励行车人员遵守交通规则。二是大力发展公众责任保险,使受害人在灾害损失发生后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使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减轻政府善后处理的负担,并采取浮动费率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主动加强安全防范,降低公共损害程度。三是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将保险费率和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激励企业提高污染防治能力,从根本上强化企业低碳转型发展的内在动力。
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我国自然灾害频发,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可以通过国家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保险、再保险市场化机制作用,丰富灾害损失补偿渠道,真正发挥保险业在重大自然灾害中的经济补偿作用,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同时引导公众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未来几十年,我国城镇化将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持续较快发展,为我国保险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对我国保险业创新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转型发展过程中,应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加强产品、服务和经营模式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好服务,发挥更大的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