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苍南上千吨剧毒米面流入市场,10克“吊白块”便可致人死亡,加工者从不吃(据《瑞安日报》5月27日8版报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当我们端起饭碗时竟然踌躇不决,鱼也不敢吃,肉也不敢吃,蛋也不敢吃,菜也不敢吃,就连人们天天吃的米面竟也含有剧毒,人们只好“望食兴叹”了,这是多么的滑稽和悲哀啊!联系到近年来出现的“问题奶粉”、“瘦肉精”、“毒姜”等食品安全问题,显然已经不知是第几次发出这样的警报了,人们不仅要问,如今我们还能吃什么?在媒体没有曝光的领域,还有多少不安全食品?这样的有毒食品缘何屡禁不止?明天,还有什么东西,到哪里买的东西能放心吃到肚子里呢?
这并非杞人忧天。最近几年来,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连续盯住餐桌上的名牌食品,竞盯出了那么多的猫腻:先是太仓肉松,有许多原料是病死的母猪肉;接着是静海酱菜,加工过程令人作呕,还添加了过量的防腐剂;再是安阳腐竹,掺入制做油漆的工业明胶和吊白块;然后是金华火腿,这种人见人爱的“无上妙品”,在加工过程中竟用农药“敌敌畏”浸泡;还有重庆火锅底料,为了增加硬度,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食品包装石蜡”;久负盛名的山西“老陈醋”,竟是用醋酸和色素勾兑而成。
名牌食品尚且如此,一些杂牌和一般食品就更难叫人放心“下嘴”了。安全的餐桌也是我们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各级政府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那些生产销售食品的商家和从业人员,应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多一些良知和社会责任,依法守法生产经营。否则,即使你“不食其果”,也难免不吃到别人制售的“有毒食品”。有关食品质量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责,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市场安全准入制度,加大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打击力度,发现制售人员要罚得他们倾家荡产,让制假者无处藏身。
如此多管齐下,方能解除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后顾之忧,不再为自己的嘴巴劳神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