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罚“未婚妈妈”是“捏软柿子”该罚的是“未婚爸爸”
时间:2013-06-02 20:00:58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传发 

    据《楚天金报》报道5月31日,武汉市法制网公布了《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新规还明确,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以上征收标准的2倍,缴纳社会抚养费。这对社会上俗称的“未婚妈妈”、“小三”来说,生育后都将面临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6月2日《潇湘晨报》——武汉拟对未婚妈妈罚款引争议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3-06-02/054227288094.shtml

  未婚生子,是男女双方的问题,且主要责任在男方,所以说,该惩罚的侧重点是“未婚爸爸”。武汉市拟对“未婚妈妈”、“小三”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在“捏软柿子”。

  孩儿出世,论抚养,是妈妈付出多多。而“未婚妈妈”、“小三”,通常处于弱势,她们对于孩子,既要有生活上的照料,还要有经济上的负担;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却还要对其开征社会抚养费,那将“雪上加霜”,其后果,必将引发“弃婴”多多,最终受害的,还是“妇女”和“儿童”。

  笔者注意到了,武汉这个《规定》首次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违法多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责令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另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城镇(农村)居民超生1个孩子,将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些只是针对“一般情况”;但,事实上,“未婚生子”还有“二般情况”,也即“官员超生”、“富人超生”、“名人超生”。

  惩罚“未婚爸爸”须“对症下药”。首先,无论是官员还是党员,“双开”之外,包括“名人”、“富人”,未婚生子,一律上“黑名单”,让你“求职难”,让你“经商难”;其二,才是罚款,且对“官员”、“名人”、“富人”更应该多罚。
  有些情况下,或“未婚妈妈”一时难以认定谁是“未婚爸爸”,或“未婚妈妈”不敢供出“未婚爸爸”,这个时候,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政策鼓励“未婚妈妈”想办法找证据而去举报“未婚爸爸”,且“举报有大奖”,也不至于让处罚“未婚爸爸”落空。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