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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罚款规定成为 “空中楼阁”
时间:2013-05-31 19:45:56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文心衣 

    6月1日起《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照办法,扔垃圾时再不分类的话,将面临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5月31日现代快报)

    事实上,“垃圾分类”这个在发达国家实行多年的做法,对于国民可谓是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从很多媒体宣传上我们知道,通过垃圾分类管理,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中国当前迫切需要关注并与世界接轨的问题之一。但是,大家是否经常手握垃圾徘徊在马路上的垃圾箱前,却不知道该投到左边还是右边?这个习惯的养成,到底具有多大的价值?这些似乎都没有人告知。自己从认知上都还未明确,如何能确保准确实施。

    去年,央视有做过一档专题节目,介绍广州市为普及垃圾分类宣传,从孩子抓起。并且大力推荐儿童环保舞台剧《垃圾总动员》,让小朋友和家长一起去看。同时,在多次公开活动中,市长拿起话筒主动与在场的市民现场讲解垃圾分类。对于垃圾分类,除了制定完备的法律制度,号召“人民战争”以外,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不断地普及宣传引导,从孩子开始,潜移默化影响转化身边的人们。然而,在南京这类活动似乎还少之又少。同时,社区的普及宣传也微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从网友的反映来看,很多人和笔者一样,每日见到的是保洁人员将居民的各种生活垃圾拆袋混起来“一锅烩”地回收。我们的分类分装能起何种作用,不得而知。诚然,我也同意,不能因为质疑有关部门对分类丢弃的垃圾会不会再被合并处理,就给自己的不作为找借口。同样,有关部门也不可以因为急迫需要一个有效的结果,就不考虑实施方法和长效可行性。任何一个决策,只有策划没有实施的行动力都是空谈。而没有给市民足够的宣传和适应期,先罚款后教导,很难不被人怀疑是某些部门的“懒症”行为和最终沦为“创收”的途径。

    当然,从长远来看,垃圾分类是必然的趋势,但不是一蹴而就,需要充分调研。缺乏执行、管理和处罚细则的法规最终不了了之,成为“空中楼阁”,损害的是政府的威严。从城管执法人员的角度,取证难,执法难度大;从市民的角度,宣传不到位,处理设施没启动,对负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也没明确,现在罚款未免尚早。所以无怪乎网友一片不看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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