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早期的乡村旅游始于19世纪30年代。虽然有托马斯·库克组织的瑞士乡村包价旅游团,有意大利的“农业与乡村旅游协会”,但更多的还是少数贵族的怀旧情结,住在乡下的庄园里,睡到很晚才起床,身披晨衣,脚踏拖鞋慢慢享用早餐。躺在花园的吊床上看伤感小说,直看到书从手上漫不经心地落到地上。
20世纪60年代以来,乡村旅游成为更多旅游者参与的活动。在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适应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乡村旅游迅速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上世纪80年代末,乡村旅游已经成为西欧、北美旅游多样化地一个重要部分。在发展的过程中,旅游业界逐步形成对乡村旅游的一些共识,包括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原生态文化与自然的保护、经营的模式、尊重村落文化、保护村民利益等。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发展乡村旅游有了更深远的意义。如改变传统农业的产业结构,将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再如,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引起更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了关于发展乡村旅游的立法、关于乡村住宿设施的标准、关于开发商与当地居民或村落的契约、关于鼓励开展乡村旅游的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