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7月05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治理道路扬尘需追本溯源
时间:2013-05-22 23:34:1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赵晓海 

 风一起,车一过,道路上尘土飞扬。道路扬尘,已成为城市局部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也是影响公众对环境质量直观感受的关键因素。

 为遏制道路扬尘,近年来北京市采取了多项治理举措,如“16个阶段的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绿色奥运建设整治、2011年开始实施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今年将进一步推广应用的“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清洗新工艺。但这些举措都没能彻底杜绝道路扬尘现象。

 为什么?是因为始终没有对症下药,并且没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笔者经调研发现,比渣土车辆道路遗撒更普遍的现象是:花坛、绿地、树池中接近边缘的土壤如果高度超过路面、路肩、围砌,下雨时泥土就会被冲进道路,天晴干燥后就易形成扬尘。这种“绿化超高土”是城市道路扬尘久治不绝的主因。

 我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未重视绿化等相关领域技术标准的制定与落实。在国务院1992年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和建设部1999年发布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同样没有要求绿化边缘土面低于围砌或硬化路面的规定。尽管环保总局2008年发布的《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对防尘的标准作了规定,但它只是指导性标准,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笔者认为,与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通过低效高频的“吸、扫、冲、收”事后治标,不如将这些人力物力更多地投入到事前预防扬尘来源的治本上,尤其是抓紧道路扬尘治理的法制建设。

 首先,在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应增加“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将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经调查听证后,按法定程序纳入各主管行业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将各行业各地方标准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作为强制标准,加强相应标准实施的行政监督”,从而提高利用技术规范预防和治理环境问题的法律效力。

 其次,在治理“绿化超高土”方面,建议在《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明确绿化边缘土面低于路肩的规定,并加大宣传、监督力度,确保新建或改建的绿地符合这一规范。

 总之,只要追本溯源,找准应对措施,并在法律政策层面予以规范,在技术标准上予以明确,在宣传教育上予以推广,在执行监管上予以惩处,就一定能取得实效。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