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结构由乡村型社会为主体向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转变
据省统计局最新城镇化率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26%。这表明我省实现了由乡村型社会为主体向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转变,标志着我省社会结构进入了新的时期,城镇化支撑下的经济跨越发展空间巨大。
一年来,全省各地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力推动转型综改发展的大背景下,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创新发展,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势头,为全省城镇化水平的稳步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1851.08万人,比上年增长65.77万人;乡村人口为1759.75万人,比上年减少48.22万人。全省城镇化率超过50%,在全国的位次由17位上升到16位,表明山西实现了由乡村型社会为主体向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转变,标志着社会结构进入了新的时期。
2012年,我省区域城镇化过50%的覆盖面扩大,差距缩小。城镇人口超过50%的市由上年的太原、阳泉、大同、晋城4市增加到5市,朔州市也进入了城镇人口过半的第一军团。城镇化率排第1位和第11位的差距缩小至42.35个百分点,全省城镇化整体水平稳步提高。
虽然我省城镇化率突破50%,城镇化水平有了长足发展,但是,还低于2012年全国平均水平1.31个百分点,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差距依然较大。目前,我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5327美元,工业化水平为52%,城镇化与工业化之比为0.99,仍低于国际公认的1.4—2.5的合理区间,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按照国际标准,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的地区,城镇化水平应在60%以上。所以,与我省人均GDP相比较,全省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有研究表明,50%左右是城镇化发展最快的时期。当前,我省已进入城镇化发展的加快期和关键期,以城镇化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的提升空间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