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刊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从限涨、限贷、两成征收房产转让所得税等方面进行调控。
昨日(3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同“国五条相比,重庆地方版的相关细则更为严格。不过,《通知》中包括“地价不能超过房价三分之一”等内容早在2009年已经执行。
《通知》要求,重庆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要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而据重庆市统计局数据,2012年该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968元,同比增长13.4%,这一增长幅度也将成为今年重庆主城区房价涨幅的红线。
记者注意到,在限贷方面,此次出台的细则并未出现市场盛传的“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七成”的规定,仅要求严格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并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不过,《通知》也表示,如果重庆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上涨过快、上涨幅度超过房价控制目标时,可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纬联地产市场经理王波就此认为,重庆二套房首付比例仍存在上调的可能。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上述措施的目的仍在于打击投资,特别是二手房交易20%增值税,可能会在短期内将投机性的购房者或投机客挤出房地产市场,转向其他领域。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重庆此次细则的一大亮点,在于强化了土地供应市场的调控作用。
“包括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型商品房用地比例不低于总供应量的70%,严格限制容积率小于1的大户型住宅项目开发,楼面地价不超过当期房价的三分之一等内容,都强化了土地在楼市调控中的作用。”纬联地产市场经理王波认为,监管方出台这类规定与近期重庆土地市场竞争激烈有一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