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互害”链条里,没有幸运者
时间:2013-03-29 21:52:43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丁建庭 

    河南新乡市东风造纸厂污水灌溉麦田日前被曝光,当地村民坦言:“地里产的粮食都卖了,我们自己都不敢吃。”造纸厂违法排污、村民用污水浇田、粮食全部流入市场、不知情者无奈享用……网友戏言这是“中国式以毒攻毒”。类似的“互害”现象早已广受社会诟病,却没有任何减缓迹象,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领域。所谓“互害”,意即自己制造出劣质或有害的东西,自己固然可以不吃不用,不受伤害,但难以避免别人制造出来的劣质或有害东西的侵害。

    在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有可能构成“互害”链条上的一环。或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从来没有造过假,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害人。如果仅仅从消费的角度来讲,他们只是受害者,他们并不能构成典型的“互害”环节。但是,如果将视角深入到更宽泛的社会领域,就会发现“互害”问题更为严重和复杂。其中一个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公众的“冷漠”行为,尤其是面对摔倒的老人。少数人的讹诈行为,让更多人变得冷漠;多数人的冷漠,让社会集体受伤害。大家看似“独善其身”,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别人,但恰恰是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客心态中造就了“互害”的结果。

    “互害”的出发点更多是满足一己私欲,但其结果必将是害人害己。一名改邪归正的“无良农民”徐清元曾生动描述出“互害”社会的死亡链条——“卖假奶粉的绝不会给儿女吃假奶粉,但他能保证不吃我的毒白菜吗?卖假酒的能保证不吃毒肉吗?养鸡卖饲料的能保证不喝假酒吗?我能保证我不吃假药吗?你觉得你占了便宜,我觉得我占了便宜,最后大家同归于尽。”在一个“互害”社会里,没有人能真正置身事外。我们处于一个多元社会中,其中既会有“最好的”现象,也会有“最坏的”现象。但是,“坏现象”往往更具传染性,“坏榜样”的破坏力也更大。因此,我们必须警惕互害型社会文化的蔓延,汇聚起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正能量,让每个人走出伤害人和被人伤害的尴尬状态。

    “互害”的原因比较复杂,法律层面、道德层面、社会层面、个体层面上的都有。而且,诸个层面之间的复杂关系又互为表里、互为因果,不再是纯粹的社会问题或者法治问题,也不再是单一的个体问题或者道德问题。如果要寻求救治“互害”社会的良方,也必然要从人性根基的重建、文化根基的重建与体制法制的健全各个层面共同进行。在这一点上,必须防止一种简单化倾向。一些人在谈到“互害”社会的形成时,就把原因直接归咎于现行体制和制度。但正如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就“国务院机构改革”答记者问时所指出的,不能将所有问题都归咎于体制,“体制解决政府管什么不管什么,然后还有一个过程,怎么来管,管什么,要靠一系列的政策来体现”。百病一根,除了煽起人们对体制的仇视外,于解决问题并无益处,而且也有为自己免责的嫌疑。

    我们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并不完美的社会。要想改变“互害”的局面,不仅需要制度的改进和完善,需要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同样也需要我们每个人积极行动起来,用现代公民观念来改造和武装自己,用所有人的集体努力积聚起强大的社会正能量。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