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4月1日起正式执行。北京市相关部门根据这个条例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也将在4月1日起施行。在这个条例里,明确规定了,北京市将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对构成犯罪的严重失信者将实行行业禁入。北京市这一规定,在国内也开创了严惩重处和信用惩戒的制度先河。(《京华时报》3月28日报道)
终于有地方肯出台有“食品犯罪终身禁入”条款的《食品安全条例》。
昨天是奶粉,今天是馒头,后天又有什么“火锅一滴香”,面对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是食品行业自毁信誉于消费者,以至于有网友调侃说,“把中国人拍在地上就是一张化学元素表”;另一方面,大家又对食品监管措施不力、“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状感到失望。像“食品犯罪终身禁入”这样“不留情面”的严厉措施,早就是大家所盼。
在一个好多东西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许多企业生产者的目的就是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这样一种现状之下,我们已经对企图单纯依靠食品生产者的自觉来保证食品安全失去最后的企望。第三方的强势介入,比如说更为严格的食品监管,比如说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成了食品安全最为关键的一道闸口。在这道闸口之下,我们希望想在食品生产的安全上做手脚的不法者,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将要受到的严厉惩处和后果感到恐惧,或者说,我们希望这道闸口可以威慑住这种不法者。但是让我们感到失望的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这种足以吓退食品安全不法者的威慑力量;许多一心赚钱、置食品安全于不顾的不法者依然前赴后继,因为在他不法生产的前路上,他并没有看到太多的“同行尸体”,他看到更多的可能还是大大小小的“漏网之鱼”,看到更多的可能还是许许多多的人凭借这个发了家、致了富,即便有被曝光并最后惩处的人,也多是“挠痒痒式”的惩处,伤不了根本。风声一过,竟然“又是一条好汉”!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罚之下,才会威慑住后来者。“食品犯罪终身禁入”就像是一道迟来的令牌,最终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能不能成为“食品安全生产”的杀手锏,且让我们拭目以待。不过还是希望,这个条款再为细化和明确一些才好,过粗的条款,往往漏洞就多;如果因为不够细化,大鱼小鱼都可以漏掉,那么这个“食品犯罪终身禁入”的条款,最后沦为“看上去很美”,也不是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