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重庆再次提高个人住房房产税起征点
时间:2013-02-24 20:00:12  来源:新华网  作者:徐旭忠 张翅 

    2月24日电   记者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重庆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开始执行新标准,应税价格起点由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为12779元/平方米,较去年提高627元。

    重庆市于2011年1月28日和上海一起在全国率先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等主城九区。根据重庆市出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房产税征收对象为: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商品住宅,其中高档商品住宅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宅。

    据了解,2012年重庆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6389元/平方米,2011年的建筑面积成交均价为6390元/平方米。按照上述对高档商品住宅的定义,主城九区2011年与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均价的2倍即为12779元/平方米。也就是说,2013年在重庆新购住宅,建筑面积均价在12779元/平方米及以上的,要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