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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反向情绪是如何形成的?
时间:2013-01-10 16:50:36  来源:南方网  作者:魏文彪 
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称,社会的总体信任指标在2012年进一步下降,已经跌破及格线。我国社会情绪总体的基调是正向为主,但存在的一些不利于个人健康和社会和谐的负向情绪基调不容乐观。弱势群体中一些本该同情却欣喜、本该愤恨却钦佩、本该谴责却赞美的“社会情绪反向”值得警惕。(1月8日《京华时报》)

  实事求是地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相关研究人员的观察是敏锐的,当前我国社会中确实一定程度地存在某种“社会情绪反向”现象。如对于政府部门出面澄清某些事实,不少网民总是习惯于进行“反向思考”,认为被相关政府部门否定的反倒更可能是事实。此外,有些弱势群体人员实施危害他人与社会行为之后,对于其犯罪行为本该是表示愤怒与谴责的,但是有些网民却反其道而行之地对其表示钦佩与赞美。不过,细细分析一下可知,尽管这种“社会情绪反向”属于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绪表达错位,但是该种现象的出现却并不是没有深刻的背景原因的。

  笔者以为,当前之所以会一定程度地出现“社会情绪反向”现象,首先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下降有关系。由于发生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之后,部分地方政府部门为了遮盖问题没有完全说真话,后来却又因为有关方面进行更高级别的调查而被揭穿,从而造成不少民众对部分部门持不信任态度,导致政府部门公信力出现较大程度的下降。在这种情形下,当相关政府部门就某些事件出来说话,部分民众自然也就会习惯性地“反向思考”,倾向于认为相关政府部门说的是不真实的,被相关政府部门否定的却反倒可能是真的。

  此外,当前之所以会一定程度地出现“社会情绪反向”现象,也与社会公平公正未能得到充分彰显不无关系。一些弱势群体实施报复政府工作人员与社会犯罪行为之后,本该会受到社会与公众的谴责,但是由于部分弱势群体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受到过不公正的对待,其正常维权途径受到堵塞,所以部分民众对相关实施犯罪行为弱势群体加以同情。加之由于相关问题长期不能得到解决,于是部分民众认为相关弱势群体的“反抗”行为有利于促使相关问题得到制度性的解决,于是对本该愤恨的表示钦佩,对本该谴责的却表示赞美,出现所谓“社会情绪反向”现象。

  经由以上分析可知,对于当前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社会情绪反向”现象,一方面需要用正确的舆论加以引导,另一方面更需要通过政府部门说真话、实话,进一步加大政府工作透明度等途径,大力提高政府部门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以及通过有效制约权力、改革相关制度,大力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使正义得到最大程度的彰显。如此才会有利于消弭当前存在的“社会情绪反向”现象,让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正向社会情绪表达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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