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发布《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加强对股票等财产权利典当业务的监督管理。禁止和预防典当行违规融资参与上市股票炒作或为客户提供股票交易资金。禁止以证券交易账户资产为质押的股票典当业务。重点加强典当企业与其股东的资金往来监控。禁止典当行向股东借款、典当行股东以典当行名义为自己招揽业务、股东利用典当行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
《规定》明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和商务部有关文件规定审核典当企业设立申请。例如,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应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控股股东不能是单个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