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土地依赖”的城镇化之路充满风险;城市低密度盛行带来土地利用粗放、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产能过剩等问题
不可否认,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理所当然。但建一座新城并非易事,少则几十亿元,多则几百上千亿元,钱从哪里来?
“土地出让收入,以及房地产相关税费收入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刘守英说,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越来越高,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财政的比重已从2001年的9.1%提高到2009年的30.8%,以土地为抵押获取的贷款债务规模更是大幅度增长。
走“土地依赖路径”的城镇化之路充满风险。这种建设城市的方式要继续下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房屋价格持续上涨,从而为土地价格的上升提供保障;其二,不断扩大用地规模,并能低价征收土地,从银行持续获得融资。当前,一些大城市的高房价已超过了居民的承受能力,而再过几年,我国城市房屋整体上能达到供需平衡,土地很难像现在这样能稳定地给城市建设提供资金;而大量低成本征地拆迁,造成了不少社会矛盾,很多农民既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又回归不到原来的农村。
今年,在国家严厉的调控下,一些地方房子不好卖了,地也就不好卖了,上半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同比下降30%多,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和财政状况面临严峻考验。客观地说,长期以来,我们走的是一条低成本城镇化道路,这种模式存在不可持续的因素,城镇发展是建立在低成本获得城镇建设用地、廉价使用劳动力、环境承载严重超负荷的基础之上的,但是,近年来房价地价、资源品价格以及劳动力价格持续较快上涨,今后城镇化的成本将明显提高。
建一座大楼,往往就会失去一块良田,而不少地方征来的土地利用粗放,造成很多浪费,我们没这个本钱。据了解,我国平原面积不到国土面积的12%,人均平原面积只相当于美国的3.7%。但是,我国土地粗放利用现象严重,许多市、县尚未完成城市化和工业化,但建设用地规模已超过国土面积的20%。若按现在的人均建设用地计算,未来需要约数亿亩土地完成城镇化。与日本的快速发展时期相比较,中国GDP每增长1%,对土地的占用量差不多是日本的8倍。在粗放用地的同时,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却比较缺乏。城市低密度盛行导致了更多、更长距离的交通通勤和对小汽车的过分依赖,引发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
“一些地方热衷于造‘大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可以通过投资来带动GDP的增长”,叶剑平说,城市建设刺激了水泥、钢铁等行业的繁荣,也导致了这些行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为了追求城镇化快速发展,许多地方出现了不计成本、只求速度的倾向,在个别大城市房地产投资已占固定资产投资一半以上。过多过快的建设,挤占了大量社会资源,推高了土地、资金等要素价格、挤压了企业发展的空间,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背道而驰。“城镇化不能脱离实际,更不能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如此不顾条件和可能,大搞造城运动,何来科学发展可言?”他说。
推进新型城镇化
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
未来10年至20年我国城镇化仍然处于快速发展期,城镇化带来的需求是支撑未来20年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
从根本上讲,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蕴含着深刻的利益结构调整。“在城镇化率已超过50%的今天,作为经济增长机器的城镇化模式必须要改了”,中国人民大学叶裕民教授说,长期以来,城镇化被一些地方片面当作经济增长的引擎,而城镇化过程的本质是要使农民、市民富裕起来。有的地方,只有城市还没有“化”,城镇化率存在虚高现象。由于统计口径方面的原因,在城镇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便统计为城镇人口。但实际上,绝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仍未能充分享受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我们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叶裕民说,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出发,当前在我国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应当消除一切针对进城农民的歧视性政策;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让农民能够凭借土地权利参与并分享城镇化的利益;大幅提高进城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如果说多造点房子、多修点路、多建几座摩天大楼就算城镇化,那么对城镇化的理解太肤浅了。必须逐步改变传统的增长导向型城镇化模式,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目的,不单纯追求城镇化的速度,更关注城镇化进程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镇化建设,走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规划不当是城市病产生的重要原因”,叶剑平说,一是,考虑硬件建设多,考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少,注重单个项目产生的短期经济效益,轻民生规划,造成商业项目林立,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缺乏;二是,重地面建筑设施布局,轻地下基础设施规划,以至于一下大暴雨,就会发生“到城市里看海”的现象;三是,合理规划的过程,就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从目的到手段,整个过程都要体现出社会公众的意愿,但在有的地方,规划就是为长官意志服务,换一任领导改一次规划;四是,规划要有强烈的民本意识,新开发项目上马时,必须确保足够容量的道路、给水、排水和学校等设施,以此作为取得开工许可的条件。遗憾的是,不少大型小区建成了,却缺少菜市场、幼儿园和学校等,生活极不方便。“从世界上来看,失败的城市化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盲目扩大城市规划,在城市边缘形成对比鲜明的贫富差别,经济发展失衡,社会生活失序。”叶剑平说,“更为重要的是要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城镇化应建立在坚实的产业基础之上,不能搞‘空城计’”。
“要彻底扭转重物不重人的情况,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特别是在当前稳增长的大背景下,要警惕片面追求基础设施建设、做大GDP,占用有限的生产要素,延缓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进程”,叶剑平说,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老百姓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应通过构建公平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给所有人提供公平的公共服务和发展的机会,让居民最大限度地、低成本地参与到经济发展过程之中,并分享其成果,让城镇化与经济发展脉搏相呼应,与人民生活改善相联系。
未来,我国还将有3亿多人告别农村、进入城市,在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推进城镇化,进而实现现代化,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先例可循。城镇化已经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其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未来的发展高度,也深切影响着国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城市为谁而建?怎样建造幸福之城?为了明显提高城镇化质量,这些问题值得每个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