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6日讯 过去几年,在其他城镇热衷于拆旧房建新城、打造城市化样板时,位于桓台县西南部的新城镇却忙着编制规划出台规章,确保辖区内的文物遗存遗址保持原貌。今天上午,新城镇党委书记孙燕告诉记者,“我们镇虽然叫新城,但在发展上走的却是‘古城’的保护与开发这条路。”
新城镇是桓台县古县城所在地,有着722年的县治所历史,2008年10月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目前我省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是新城镇的最大特色,保护开发文物古迹、名人故居,也成为该镇发展的“主打牌”。
“历史杂乱、千篇一律的老镇不是游客们想看的。”孙燕说。为此,镇里投资300余万元,先后聘请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北京古建研究所等机构编制发展规划、改造方案和保护规划等,为古县城保护与开发提供了刚性引领。目前,新城古县城规划保护区面积68.96公顷,共有20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文保单位5处,市级8处,县级7处。为增加居民对本镇文化的认同感、认知度,新城镇还拍摄了电视剧《王渔洋查案》,邀请央视《走遍中国》栏目录制专题节目,搜集素材编写志史类书籍,对清代诗坛领袖王渔洋故里的人文环境、历史风貌、地域文化进行了深度挖掘。
“每一座小城镇必须具有自己的风格和个性,没有文化个性的城镇就没有生命力。”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小城镇建设与文化特色座谈会上,山东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王志东提出,无论是农业小镇、工业小镇,还是旅游小镇,一定要根据地域特色、历史传统、文化资源、城镇功能等要素,明确定位小城镇的文化形象基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刘仁忠对桓台县新城镇发展路子很是赞赏。他认为,小城镇建设应在“小”字上做文章,充分分析当地自然条件和历史遗存进行规划,慎建大广场、宽马路、高楼群,以免造成千城一面。“失去历史记忆的小城镇是没有文化价值的,决不能把小城镇做成大城市的翻版。”
与大拆大建相比,对新城镇古县城的保护开发效果并非立竿见影。2008年以来,桓台县累计投资5000余万元修复改造遗存遗迹,还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修复改造。“前几年,几乎一直在投入。”孙燕说,直到今年国庆长假期间,来新城镇的游客数量有了大幅上涨,比去年翻了一番,她才觉得,“走保护开发古城区的路,算是对了。新城镇的目标是向乌镇学习,建设北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典范。”
然而对比乌镇,孙燕又有不少忧虑。她坦承,从2008年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至今,新城镇未享受到市以上扶持政策。资金、土地仅向工业强镇倾斜,新城镇这一类的文化旅游镇未被考虑。新城镇各文物单位的产权分别属于县政府、村集体、企业或个人,而保护开发仅靠县政府投资,进展缓慢、难以为继。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路面破损严重,没有排污设施,水电管线没有下地。很多文物遗迹散落在民居之中,连不成线,构不成面,缺少“历史文化名镇”的整体感,形不成旅游效应。
除了新城镇,我省还有荣成东楮岛村、即墨雄崖所村、章丘朱家裕村、淄川李家疃村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命名了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8个、名村12个。我省还有数量众多的有一定历史价值、富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村落、街区、建筑和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杨焕彩认为,这些不同种类、不同保护级别的历史文化资源,构成了齐鲁文化传承和创新的载体,形成了塑造城乡特色风貌,带动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基础。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开发工作为抓手,做好小城镇文化特色建设工作,势在必行。“目前我省这些历史文化名村(镇)普遍存在政策扶持少、产权受制约、资金缺口大的问题,必须探讨多元化的保护开发机制,使已有的保护规划尽快落地、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