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我市发展小城镇要按照“规模适度化、布局合理化、工业园区化、农业产业化、居住小区化、保障社会化、功能齐全化”的要求,以产业经济为支撑,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加强管理为保证,着力优化小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小城镇功能配套,改善小城镇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
此举意味着从今年起,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将各安排300万元投入小城镇试点示范建设,并通过各类项目计划的编报,重点整合包括水务、教育、卫生、交通、土地、文体、住建、农业、工信、商务等各部门的项目资金,集中投入试点小城镇建设。全市每年每个县(市、区)将选择1个乡(镇)(宣威市、会泽县每年选择2个)开展试点建设,集中围绕“十个一”目标开展建设,即:有一个完善的规划体系,一个特色支柱产业,一个设计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农民服务中心,一个水源充足、水质达标、管道通畅、能满足小城镇及周边居民生活需求的自来水厂,一个选址科学、能够满足小城镇发展服务需求的“两污”处理设施,一个包括示范性的中心幼儿园及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内的完善的教育卫生系统,一个占地不少于20亩的生态型休闲公园或农民文化娱乐活动中心,一个占地5亩左右的高标准农贸市场,一个环境优美的宜居居住区,一整套系统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制度。
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的同时,全市还将积极探索小城镇融资平台建设,做强做大县、乡镇两级土地开发投资公司和城市建设开发投资公司,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融资参与小城镇建设与开发;鼓励社会各类资金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形成多元化的小城镇建设投入机制。树立经营城镇理念,按照BT、BOT、TOT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对城镇土地、城镇空间、城镇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小城镇居民和新入镇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开发建设。
建设中,围绕完善配套设施、丰富城镇功能的要求,全市将加快探索商品房建设、商贸区开发与保障性住房“三合一”开发建设的方法和途径,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向小城镇延伸和发展,充分整合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推进农村危改和棚改安居工程建设。统一规划设计,推广代建、统建和自建等多种建设模式,在小城镇建设农民新区。加快老街道“穿衣戴帽”改造步伐,稳步推进危旧住房改造,全面提升小城镇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