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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老城区改造大拆大建19座历史建筑被拆
时间:2012-09-10 14:01:01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范传贵 
编者按

  曾有作家这样说过: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半写在故纸上,还有一半埋在地下,只是缺少了一部立在地上的历史,可供后人其中漫步。

  这种“地上的历史”,所指应该就是不可移动文物——先民在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上的具体遗产或遗址。

  而现状也恰恰如此——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全国消失了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而其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长此以往,我们真的不知道,后人将从哪里看到先人足迹,听到先人的故事。

  事实上,这一现状已经引起了高层重视。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执法检查。检查报告开门见山:“我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整体水平,与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地位还不相称,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法制日报》记者走访了全国多个文保问题突出的城市,对多种破坏优秀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的现象予以关注。

  □关注消失中的历史建筑之一   

    一场雨刚刚浇过,浙江省宁波市月湖西区,稀稀疏疏几座顶构精美的老宅,在雾霭中兀然而立。

  这里是已经被叫停的月湖西区一期改造工程,两米高的围墙将整片工地围得严严实实。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35处历史建筑中有19处已经被拆除,一条名为拗花巷的巷子整体消失。与其相邻的二期改造工程,141处历史建筑中有30处已名存实亡。

  这片经历了1300余年风雨的宁波历史文化名城核心部分,巷子中残存的老宅,老宅里块砖片瓦的每一个细节,都还透露着曾经的气派。而如今的日渐残败显而易见,断壁残垣上,只有成群的野猫还在延续着热闹。

  宁波如今彻底地陷入了尴尬境地。在受到潮水般的质疑之后,月湖西区改造工程被叫停,但已经迁走居民的老街区,保护与修缮任务愈加紧迫。一份能够摆脱过去“大拆大建”模式、又不会给地方财政添上过大包袱的保护规划的出台成了当务之急。

  然而,尽管国家相关领域专家已来调研多次,宁波市规划局还向市民发出了“献计献策”的邀请函,但这样一份规划仍迟迟难以出台。宁波市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政府现在束手束脚,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宁波只是这种状态的一个缩影。同样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困局,同样的争吵与无解,几乎困扰着所有119个历史文化名城。

  “波士顿模式”

  今年年初,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尹稚以罕见的激烈措辞,在微博里动员全国建筑规划界把“波士顿国际设计集团”轰出中国。这让这家以改造中国历史街区著称的公司,受到前所未有的舆论关注。

  从2005年开始,这家自称总部位于美国波士顿的“洋公司”不断介入北京、宁波、重庆等多个城市的历史街区改造,几乎成为国内历史街区改造最主要的一个流派。而他们的改造方案,无一例外地遭到文保界人士痛批。

  在文保人士曾一智看来,“波士顿模式”,是将历史形成的原有居住形态,通过大拆大建,完全改为商业形态,并迁走原住民,隔断老街区的历史文脉。

  而宁波,正是“波士顿模式”的起源之地。波士顿设计总裁朱儁夫曾表示,正是由于在宁波有了“郁家巷”项目的成功经验,才有机会将项目做到杭州、北京、上海。

  在一个名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更新与发展》的讲座中,朱儁夫通过郁家巷改造的案例,详细阐述了波士顿设计的理念。其中最核心的观点是,要实现历史街区可达性的目标。

  “就是让这个旧城实现便捷性、公共性的目标,把一个封闭式的街区变成一个开放性的街区,最后还有,使这个街区能够多方平衡,实现共赢。”朱儁夫说。

  而这种观念的具体落实是,在郁家巷改造中,波士顿设计了一个“鱼骨状”结构:“两边有一个入口,中间是8米宽的步行主街,两边的巷子像鱼刺一样延伸到各街区。也就是说,我们把一个两百米宽的街区在中间细致地列开了,很多人能够进到这个街区来,承担一个步行广场的作用,这样的话每一个房子都能对公众开放。”

  而开放的目的,是经营。为了这一目标,朱儁夫甚至要求,连设计师都要“懂得商业,懂得以后的运营”。

  而他对经营的提法也毫不避讳,称:“只有让大家来共同经营历史街区,才能更好的经营,更好地保护,让一些幕后的历史街区走向前台,使一些相对比较私密化的空间逐步打开,同时使原来以居住为主的私有化的空间逐步向公共化的空间转换。”

  这样的改造思路,遭到了当地文保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共同反对。朱儁夫回忆,他们要开发地下空间,这样地面上的房子基本要全拆,有文保官员对他说:“朱儁夫你这个地下要真做的话,我就把我自己埋在里头。”

  而在实现“鱼骨状”设想过程中,针对要将原本窄小的巷子扩成8米宽的主街,波士顿设计也与当地文保、规划部门僵持了一年。

  文保专家对“波士顿模式”同样嗤之以鼻。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曾主持起草文物保护法的著名专家谢辰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种拆真古董、建假古董的模式完全就是胡闹,是完全错误的。”

  “有些地方官员讲,我要改造什么什么。遗址能改造吗?文物能打造吗?这口号就是错的。”谢辰生说,保护就应该原址原样修复,根本就不应该改造、打造。

  商业利益的冲动

  从波士顿设计的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其主导的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已遍及全国多个地市。

  “问题最严重的地方就是,这么荒唐的改造思路,在全国各地都很受欢迎。”谢辰生说。

  是否采用波士顿设计,决定权自然在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为何会喜欢“波士顿模式”?没有人比朱儁夫分析得更透彻。

  “传统的思路是政府先立项,立项后政府一步补偿到位,政府再主导居民外迁,主导运营和建设成果,主导招商——这导致的结果是,在一个很紧凑的时间和大量的资金压力下,为了完成一项任务,政府承担了所有的责任,最后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朱儁夫在演讲中说。

  他接下来提出思考:“怎么能够保护我们的文化,同时让大家有积极性,也就是政府有冲动愿意去做它,开发商有冲动愿意去建设它,企业有冲动能够来运营它,老百姓也有冲动愿意来接受这种拆迁方案?”

  答案毫无疑问是商业开发。在一个多小时的讲座里,朱儁夫用大量时间讲解了如何与商户沟通、如何设计出符合商业要求的建筑。

  在传统保护模式与波士顿模式之间,地方政府很快做出了选择。以郁家巷项目为例,朱儁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个项目在请我们来主持设计之前,他们已经请过东南大学、浙江园林设计院等很多设计单位做过很多轮设计,但是还停留在一个原址保护的阶段。规划部门和操作部门把我叫过来,希望能加入一些新的力量,争取换一个角度,不仅能够保护,还能够改造历史街区。”

  地方政府的倾向还远不止于此。在郁家巷项目中,波士顿设计与当地文保、规划部门尽管频频产生冲突,但地方决策者最终均站在了波士顿一边,甚至更加激进。

  朱儁夫举了一个例子:“街区里面当时有个很有价值的小洋楼,本来是堵在路中间,我们也不太建议把小洋楼搬迁掉,但是开发商和市领导坚决认为小洋楼应该搬掉,文保部门则坚决反对。”

  “但从商业利益角度,市场是非常强大的力量。”朱儁夫接着说,“最后市领导决心搬了,但是没有通知文保部门。”

  历史街区改造的困局

  在郁家巷项目以后,波士顿相继又介入了宁波市南塘河、莲桥街、贝家巷、月湖西区等街区的改造、建设项目。而直到月湖西区的改造,双方合作才告终止。

  “在媒体大规模报道以前,我们在去年11月份就已经终止了和波士顿的合作,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已经走样了,现在整体的都已经停下来了。”宁波市规划局研究员叶建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这种“走样”所指即是按照波士顿设计要求进行的大规模拆迁。到记者前去查看的今年8月,月湖西区一期大片建筑已遭拆除,整片工地中只剩零星的几座保留建筑。

  然而随着工程的停下,新的问题开始出现。月湖西区内的原住民大部分已经被迁出街区,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街区内的古建筑保护、修缮任务变得更加迫切。

  “我们规划部门正在做新一轮的规划,开展一轮月湖西区的保护与发展研究,但现在结果还没出来。”叶建明告诉记者,他们前不久刚刚要求了国家名城委的专家和同济大学前来调研,但结果并不那么容易得出,“这几乎是困扰所有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难题”。

  难题之难,主要在于资金与利益诉求的平衡。

  叶建明介绍:“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历史街区是不要动的,要原住民住在这边,按照原来的风貌进行保存。但是这面临两个问题,一个是政府的财政负担太重,如果这么大一笔资金要政府来投入的话,政府可能会选择那些受惠群体更广的基础设施建设先做,而把关乎一部分群体利益的古建筑修缮放在后面。”

  “第二个问题是,历史街区住宅古老,原址修缮以后,居住条件仍然很差,比如电线老化等各种问题。这样就形成了利益诉求不统一,有的居民强烈要求政府把他们搬迁出去,另一部分人则喜欢住在老地方。”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者姚远认为,困境的确存在,但办法也并非没有。“比如北京鼓励居民按照保护规划实施自我更新,成为房屋养护修缮的主体,同时放开老宅的市场交易,一旦进入市场就可以让文物建筑真正的市场价值得到一个体现,你如果修不起,可以卖掉,会有人来修,这样使得文物的价值和他切身的利益比较和谐的统一”。

  居民参与的意义

  今年6月1日,宁波市规划局发布消息,宣布即日起启动公众参与和意见征集活动,邀请市民为月湖西区的保护和发展献计献策。

    叶建明告诉记者,汇聚民智,这是面对困局的一种解决办法。而在相关文保专家看来,这却提供了一条颇有价值的路径。

  “如果你只给居民两个选择,住在破房子里,或者拆迁,那么居民所能和你商量的只能是拆迁补偿的价格是否合理。但如果政府能够提供更多的选项,结果就不一样了。”姚远认为,目前种种困境的一个根源在于,没有弄清楚“到底谁是甲方”。

  姚远提出,城市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公共产物公共财产,同时涉及到很多居民自己的财产。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选择设计单位“甲方”是当地居民,而不是政府。“没有居民参与的设计方案,从程序上就不成立”。

  姚远告诉记者,设计、建设领域存在着很多复杂的利益关系,比如某些地方建设部门的行政长官和某些设计单位,或者某些大学建筑系的人有亲属关系;有的设计者和论证者其实是一种左手到右手的暗箱游戏……

  “公众的监督特别是当地居民是身处其外的,设计单位给行政长官看的方案再漂亮,也可能会涉嫌到侵害公众权益。”姚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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