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的步步推进,原本在涉农地区村卫生所里工作的乡村“赤脚医生”们纷纷遭遇“尴尬”——由于乡村医生们没有在城市地区行医的资格,因此转变身份成为市民后,往往就要面临“下岗”之忧。如何解决这一群体的就业与生活保障问题,并让他们在新的、适合的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记者在甘井子区采访中获悉,该区城市化后,原有的100余位乡村医生目前没有一位“下岗”,而是经过统一考核、考试和培训后,被全部安置到了新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现了“再就业”。
甘井子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乡村医生们年龄普遍偏大,40岁以上的超过70%,同时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城市化后没有行医资格,又普遍缺乏其他职业技能,自己寻找其他岗位实现就业的难度较大——这是该区乡村医生们的“短处”。但与此同时,这些乡村医生们也有自己的“长处”:许多乡村医生多年在基层服务,对身边居民们的身体健康状况非常熟悉。如王秀华从事乡村医生工作40年,有的居民四世同堂,全家都找她看过病。该负责人表示,正是考虑到乡村医生的实际情况,该区决定由卫生局在对乡村医生们进行考核和考试后,将他们安置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预防保健等方面的服务。
据介绍,伴随着甘井子区城市化的进程,安置乡村医生工作首先于2005年在南关岭街道进行试点,目前已经覆盖全区。该区目前每月给予乡村医生600元补助,在我市补助标准最高,下一步该标准还有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