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表示,在养老问题上,既要强调政府所要承担的责任,又要警惕政府责任泛化,警惕社会和老年人对政府期待过高,防止出现福利冲动、福利依赖和福利过度的问题。政府要承担一定责任,但不能承担全部责任(据8月25日《新京报》)。
这样的论调一出,网络中质疑、挞伐之声四起。应当说,养老责任不能全靠政府,并非没有道理,任何一国政府能力都有限,不可能对国民的福利保障承担无限责任,即便在许多社会福利制度优越的发达国家,政府养老也只是养老体系的一部分。但是,如此正常的表述,为何引起如此大的民意反弹?
原因在于,此话说得固然对,但说得不在时机,脱离了中国现实语境。在许多发达国家,由于对社会福利的财政投入实在太高,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沉重包袱,由此产生了关于福利依赖和福利过度的反思,要求缩减一些国民福利,减轻政府负担。
但在中国,这样的问题根本不存在,恰恰相反,我们的问题在于,虽然这些年财政资金对养老等社保投入给予倾斜,相对于目前的老龄化速度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仍然不够。
据统计,中国各级财政对于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10%左右,而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这一比例达到了30%多,在德国、瑞典等欧洲国家,这一比例则超过了40%。
一方面是政府投入不足,一方面则是民众的社保负担过重。中国社保缴费率为全球最高,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
在政府财政社保投入不足和民众的社保负担过重的现实下,谈“养老责任不能全靠政府”,实在过于超前。加之,我们目前还存在养老不公、三公等开支挤占本可用于社保投入的大量资金、高额国企利润未能专化为国民红利等一系列体制性问题,政府善尽国民的养老责任,远未到其能力的极限,还有着很大的资源挖掘空间。
因此,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关于养老,还是慎言政府的“有限责任”,更没必要恐惧福利过度,我们真正需要强调的,是政府责任的“加码”,民众养老负担的“减压”。
当然,“养老责任不能全靠政府”不是不能谈,但还是等到政府能穷尽一切手段为民众谋取养老福利,等到一个广泛覆盖、公平无差别的养老体制建立之后,再来谈这个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