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工商局官方网站20日披露,8月3日,浦江县工商局根据线索,在浦江一仓库内查获两个批次的问题蒙牛牛奶160箱。经蒙牛公司专业人士现场确认,生产日期系遭他人篡改。
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王孙富系蒙牛公司驻义乌市经理,今年5月初从蒙牛公司员工聂立峰处以正价一半的价格购买了3000箱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份的蒙牛纯牛奶,在永康由他人将日期涂改为2012年5月19日和6月1日后,以45元/箱的蒙牛正品价格销往浦江、义乌等地。现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对于此事,蒙牛昨晚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事件最新调查进展时表示:“我们正全面配合当地工商、公安机关调查此案,并对涉案的3000箱1×24×250ML蒙牛纯牛奶产品进行无条件回收。公司对此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蒙牛品牌的事件决不姑息,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公司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向广大消费者表示真诚歉意。”
蒙牛表示,公司将就此事向所有员工进行通报,重申公司的相关制度,并进一步加强管理,将产品质量的管控深入至销售终端。
此外,据浦江县公安局介绍,王某伙同赵某,以22元/箱的价格分别从浙江舟山、丽水、青田等地收购了蒙牛即将过期的纯牛奶和酸酸乳5000余箱,然后二人将这些临期牛奶上的生产日期改后以42元一箱的价格销售到义乌、浦江等地。
记者注意到,警方披露的蒙牛产品包括纯牛奶和酸酸乳在内的数量是5000余箱,而蒙牛在回应中的数据是3000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