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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子恒:做慈善也不能搞垄断
时间:2012-08-14 15:08:2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引子: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称,要积极推进红十字会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人道主义原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也曾谈到,“不改革,红十字会将被淘汰!”

  在市场经济改革纵深推进的今天,我国慈善组织应当如何变革以适应改革大势、顺应公众期待?本期“思与辨”予以探讨。

  ■ 主持人:邓辉林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 嘉 宾:傅子恒(万联证券研究所所长,经济学博士)

  李长安(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

  徐道稳(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

  缺的不是公益热情,而是可信赖的机构

  主持人:近期,个别地方在遭受暴雨袭击后发起的募捐倡议,在网络上遭到广泛质疑甚至“拍砖”。这反映出公众对于慈善的何种心态或期望?

  李长安:人之初,性本善。人生来就具有公益情怀。但近年来,在慈善领域出现的种种问题,比如“郭美美事件”,甚至连汶川地震救灾款,也被国家审计署查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14.16亿元重建资金,严重损害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声誉,导致不少公众对慈善的心态从主动积极转为怀疑观望。信用是慈善的生命。如果丧失了信用,那就会加大慈善的成本,最终使需要救助的人利益受损。

  徐道稳:个别地方的募捐倡议受到网民质疑,说明网民对政府责任和民间责任的界限看得很清楚,也说明市民社会的发育在加快。有关部门的责任没有到位,却不道歉,没有人被问责,反而要求公众捐款,这无异于有关部门犯错,却要公众买单。但质疑募捐并不意味着公众冷漠。从汶川地震后民间的慈善行动到近期的“免费午餐”活动就能看出,我国民间慈善的热情很高、力量很大。我国的慈善事业缺的不是热情或资源,而是科学的制度。

  傅子恒:公众质疑的对象多是政府部门或者是行政主导的一些民政或慈善机构,与这些机构一直以来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有关。这些机构在许多救助行动中要么缺位,要么工作不力,加之机制不透明甚至一些地方出现寻租腐败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其在慈善活动中的公信力。由公权力主导的慈善行为没有很好地符合公众期待,很容易让公众失望与不信任,自然容易受到质疑与“拍砖”。

  善款善用需加强慈善组织内部治理

  主持人:《意见》规定,红十字会使用捐赠资金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可从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但不得将捐赠资金用于在编人员及机构的经费支出。这样的规定能有力保证善款善用吗?

  傅子恒:目前我国红十字会的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政府拨款、国际组织和国际企业的资金、社会捐赠。政府拨款按规定主要用于红会从业人员与机构的运作以及项目经费。红十字会专职从业者在我国属于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公职人员,其工资性收入由政府拨款解决自然是题中之义。将在编人员及机构的经费支出从捐赠资金中扣除,有助于捐赠资金尽可能多地用于救助对象。当然,最终能否达到目标,还要看实际的执行。

  李长安:开展慈善活动确实需要成本,比如各种宣传费用、慈善物资运输储存费用、必要的通讯交通费用。从国际上来看,这种成本大约占全部善款的10%左右。但是,慈善成本一般不将在编人员和机构的经费支出包括在内。在大多数国家,慈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无薪酬的义务劳动。在我国,由于慈善机构大多数是官方主办,工作人员经费开支主要来自于国家财政拨款,禁止将捐赠资金用于在编人员及机构的经费支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能够较为有效地杜绝滥用慈善资金、盲目扩充工作人员等不正当行为,维护善款善用的基本原则。

  徐道稳:仅靠一纸意见,很难保证善款善用。做到善款善用,至少需要两个条件。第一,要有规范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许多慈善组织依法成立了理事会,但理事会长年不开会,并不“理事”,未能起到应有作用。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需要通过配套制度设计落实规定,比如,把理事会的运作纳入审计和评估,建立理事责任追究制度。第二,要有公开透明的运作制度。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的生命,这方面国际上有比较成熟的制度,关键看我们愿不愿意去学。

  慈善事业改革的方向是去行政化

  主持人:在市场经济改革语境下,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政府主导慈善事业,应当如何避免“被淘汰”?

  徐道稳:慈善组织要恢复公众对慈善的信心,只有改革一条路。慈善事业改革的方向是去行政化,同时规范化、透明化和专业化。去行政化尤为关键。首先,行政化导致不透明。许多官办的慈善组织还有行政级别和事业编制,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主管部门不便做的事可由慈善组织来做,不便花的钱可以走慈善组织的账。这种情况下你如何指望它透明?其次,行政化导致资源垄断、效率低下。我国由行政主导的慈善组织实际上是特权组织,红十字会享受的权力很大,比如,指定募捐、税收优惠。官办慈善组织对慈善资源的垄断,使得民间慈善组织步履维艰。这种状况在计划经济时代尚能维持,但在全球化和互联网时代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

  李长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公众公益意识增强,过去曾发挥很大作用的政府主导慈善事业,暴露出来的弊端也日益明显,如监督缺失、反应迟缓、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在大多数发达国家,慈善事业基本上都是以民间社团主导,政府通过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监管。这些问题实际上都与政府垄断慈善事业有关。只有破除垄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才能使慈善事业更上一层楼,否则,政府垄断的慈善事业就有“被淘汰”的危险。

  傅子恒:我觉得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政府主导的慈善事业,在市场经济中谈不上“被淘汰”。与生产领域的“初次分配”相比,慈善事业属于“三次分配”,不属于市场竞争范畴。既然是分配活动,资金的提供主体应该越多元越好。关键在于,政府主导的慈善主体如何避免官僚主义、浪费与腐败这三大“顽疾”,这其实是世界范围内公共治理领域需要面对的普遍问题。在机制优化上,最应该做到的,是落实公众知情权,让慈善资金使用“阳光化”,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各方监督,如此公众质疑也就可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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